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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0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七条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二)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三)外商投资企业。

  • 100人看过2024-01-20
    结论:不能

    解析: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因此,公司法人不能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但是公司法人代表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代表公司的同时也是自然人.因此,公司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可以从事个体经营.

  • 100人看过2024-01-20

    不能。

    合伙企业中首先具备的是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确实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是承担无限责任,因为公司是有限财产,无法承担连带责任。

  • 400人看过2024-01-20

    公司在分配当年利润时必须要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只有在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才可不再提取。

    法定公积金是公司为了巩固自身的财产基础,提高公司的信用和预防意外亏损,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资本以外积存的资金。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中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由此可知,法定公积金是依照法律规定必须提取的,只有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才可不再提取。

  • 165人看过2024-01-20

    设置人应当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保持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安全、整洁、完好,并且遵守下列规定:
    (一)户外广告和招牌出现画面污损、褪色、字体残缺或者设施破损等影响市容市貌情形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新;
    (二)户外广告和招牌配置夜间照明设施的,应当保持照明设施功能完好;
    (三)设置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等设施的,应当保持画面显示完整,出现断亮、残损的,应当及时维护、更换,并在修复前停止使用。

  • 100人看过2024-01-20
    但有作为法人代表的董事长签字:您公司与对方所签合同是有效的,损害对方合法权益。事后据了解,而认定该合同无效这家公司后来更换了董事长,是很难弄清他是否越权,所以应由公司承担责任。这一规定是基于保护善意相对人(即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法定代表人,因为其内部章程虽然对社会公开。但如果您公司签合同前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原董事长是越权。对此,除合同另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的以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您公司与对方合同虽然没有公司盖章。否则既不符合交易实际情况,法律不予保护,并在最近向我公司发函、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的合同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而作出的,合同一方很容易以此为由宣布合同无效,但不应当在法律上要求他人在签订合同前都要去工商部门查阅其章程,该代表行为有效。
  • 100人看过2024-01-20

    有权。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布解散后,依照一定程序了结公司事务,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分配财产,使公司归于消灭的系列法律行为和制度的总称。除公司合并、分立两种情形外,公司解散后都应当依法进行清算,不经清算,公司不得注销设立登记。清算是公司解散到公司终止前的一个必经程序。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产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 100人看过2024-01-20

    看情况

    董事长违反公司章程等内部法律文件的约定,越权作出对外行为,而第三人并不知情其越权,则董事长的对外行为对外有效,而对内则应依事先约定的规则并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由董事长就越权对外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或分担赔偿责任或依约定应承担的其他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20
    不一定。
  • 100人看过2024-01-20

    应当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为派遣员工调整工资待遇。

    1、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2、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5、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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