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不同
公司设立的概念前已述及。公司成立则是指公司在实质上依公司法组织设立,完成申请设立登记程序,经登记机关审核发给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
2、性质不同
公司的设立,系为组织公司之发起人之设立行为,有法律行为,亦有非法律行为;有民事法律行为,亦有受动的行政法律行为。而公司的成立则不是一种行为,而是指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的一种状态,是对公司合法身份存在的一种表现形式。
3、效力不同
公司在成立后,才能取得公司法人人格和公司名称的排它使用权等,而公司设立则无上述人格和权利。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联系是: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公司成立则是公司设立追求的目的和法律后果。顺便说一下,有的学者将公司成立的性质说成是一种公法上之(国家)行政行为。不妥之处在于其将公司成立与公司登记相混淆。公司登记从主管机关或公司登记机关之行为看,是一种对公司进行审核和发照的行政处分行为;而公司成立则是公司登记的法律后果,是一种确认具备公司法人人格的状态,而不是一种行为,更不是一种(国家)行政行为。
1、劳动合同不约定存续期限,这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区别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显著特征;
2、除非存在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形,否则该合同直至劳动者退休才终止.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有很强的稳定性。该劳动合同可以在劳动者的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和企业的存在期限内存在,只有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才解除。
需要提及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出现约定解除的情况时.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将法定的解除条件作为约定的解除事由在劳动合同中加以约定。这类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专业性或者技术性较强的职务、工种、或者工龄达到一定年限的劳动者。
一、投资主体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指有一个投资主体并且是个人出资,按照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开办的企业,
合资企业: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按照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开办的企业.
二、年度审计报告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每年都要出审计报告,而合资企业不用出审计报告。
三、帐务处理不同:
1.资产负责表中表示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的资本金不同:
在个人独资企业中资本金明细有一个,是一个姓名
在合资企业中资本金明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集体、个人(一个或一个以上人)姓名
2.资产负责表中表示资产的会计科目—-投资--明细不同
在个人独资企业中投资明细有一个,是个人姓名
在合资企业中投资明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是国家、集体、个人(一个或一个以上人)姓名
3.利润分配形式不同,计算投资者分得的利润额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中投资者分得的利润额按正常计算
合资企业中投资者分得到的利润额是按出资比例计算,即按投资者的出资额在总投资额中所占份额进行分配.
四、利润分配形式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是投资者个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合资企业投资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经营,按出资比例,分享成果,共担风险.
1、公司跟公司合并对员工没有影响。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2、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合并结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均告消灭。新组建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股权转让行为本身是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