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一般指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两者是一种性质,没有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投资。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而且必须一次到位,不得分期缴足。注: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以上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典当行至少需要300万注册资本)。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5.有公司住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申报的经营项目中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提供有关许可证。
不同的形式条件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2)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3)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4、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5、个人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申办公司注册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一、企业名称查询
首先在工商行政网进行网上企业查名,待网上查名检验通过后,从工商行政网打印一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携带申请书上要求的材料、填写完毕直接到工商局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同意预先核准,工商局打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个工作日)
二、经营范围中有需特种许可经营项目,报送审批
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特种许可项目涉及,如:卫防、消访、治安、环保、科委等)
三、验资
即按照《公司法》规定,企业投资者需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提供相关注册资金的证明,通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验资报告”。
四、申领营业执照
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申请五日后可以在工商行政网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通过是个工作日后领证。
五、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
公司必须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出申请,通过审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章,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当天或隔天可取)
六、刻章
拿到营业执照后可以到正规的刻章铺区刻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等(隔天),刻章的店铺会代为备案。
七、申办税务登记证
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证应提供的材料:
税务申请表(税务)、土地车辆登记表(税务)、租赁证明原件(如属租赁的,须提供出租房屋产权证书,涉及转租的需提供转租协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财务身份证复印件、各投资单位的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文件都需带上原件核对,带上公章、法人章。
(按照国家税务登记规定,公司必须在工商营业执照打印之日起,三十天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经过税务机关审定,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放税务登记证(十个工作日)
八、银行开设企业基本帐户
企业设立基本帐户应提供给银行的材料:
在开设银行基本帐户时,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银行。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并复印件3张。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并复印件3张。
3、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4、法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件3张。
5、国、地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并各复印件3张。
6、企业撤消原开户行的开户许可证、撤销帐户结算清单、帐户管理卡。
一般一个星期后可到开户行领取基本帐户管理卡。
备注:企业有销户凭证的,应在开户时一并交于银行;如非企业法人亲自办理还需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为通常银行所需,如果开户银行有新要求或新规定企业应以银行为准!
(注册上海公司第七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企业必须拥有自已的基本帐户,可以根据企业经营的需求,选择自已最方便的任何银行进行开设基本帐户,具体银行规定请咨询相关开户行)
九、申请发票购用簿
(注册上海公司第八步,由企业向所在税务局申请,领取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共同监制的发票购用印制簿,企业申领发票时,必须向税务机关出具发票购用印制簿)
十、企业开设纳税专户
1、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基本帐户管理卡。
4、填写纳税专户材料。
十一、购买发票开业,进入实际公司经营阶段
1、发票购用簿及填定发票申请报批准表。
2、办税人员(一般为财务人员或企业法人、职员等)的身份证、证件照2张、办理发票准购证。
带好公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办税人员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员同去税务部门,第一次领发票需法人签字、即需要法人同去税务部门。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
(二)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有限责任制企业需要有公司章程;二是公司章程由企业的全体股东的参与与意见,是全体股东的共同决定的结果。
(三)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架构。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采取分级登记管理。公司的正常运行要求企业有合理的组织架构。
(四)有公司住所。公司需要有相应的办公场所。
(五)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