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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人看过2024-01-3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有五种情形:

    (1)股东之间的转让;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3)股权的强制执行而引起的转让;

    (4)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

    (5)股东资格的继承取得引起的股权法定转让;

  • 114人看过2024-01-30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但如果存在股东出资不实等情况,则则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08人看过2024-01-30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内在能力及素质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作全面考察,综合判断劳动者是否完全符合录用条件。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也可以对用人单位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及发展前景等进行考察,从而决定是否继续工作。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愿留任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104人看过2024-01-30
    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员工违法是指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是指个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则刑事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用人单位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 108人看过2024-01-30

    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东投资收益。

    只要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股东投资收益的,就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分配股东投资收益,我国法律并未禁止股东内部对各自的实际出资数额和占有股权比例做出约定。

    但是,如果公司章程对投资收益的分配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 108人看过2024-01-30
    第一,用人单位应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双倍计算。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双倍。
    第二,在08年以后建立劳动关系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08年以后开始计算。
    第三、根据规定,若劳动者没有规定的情形(如重大过失、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定制度、擅自离职、屡次犯错屡教不改等),用人单位不得无辜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请求法院予以撤销或请求赔偿。
    第四、若用人单位没有在与你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为你交纳社保,你可以主张补交,对不能补交部分折价补偿。
    第五、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去仲裁委请求劳动仲裁
    可以主张:
    (1)补发双倍工资差额,自用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2)请求予以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赔偿;补交社保,对不能补交部分折价补偿
    若劳动者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则还可以主张:
    (3)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4)补交社保,对不能补交部分折价补偿。
    第六、你所需要提供的证据:
    工资条(最好有用人单位签字盖章)、考勤卡(或考勤记录)、工作证、出入证、职工名册、证人证言(在职离职都可以)、录音录像、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保险上交记录(若有交保险)等证明材料。
  • 108人看过2024-01-30

    一、成立清算组

    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自行清算时,清算组的成立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进行,既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而指定清算的,在本文中是指解散的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时,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这时清算组的组成人员由法院来指定,可以由股东和中介机构共同进行,也可以全部由中介机构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立以后,应当选举出清算组组长,然后制定清算过程中的议事规则和会议制度,编制工作计划,接下来就是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二、接管公司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需要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公章,公司进入清算以后应当严格控制公司公章的使用和保管;

    2、无遗漏的债权债务清册;

    3、资产清册,应当按照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分类登记造册;

    4、合同书、协议书等各种法律文件应当编制成册;

    5、账务账册、传票、凭证、空白支票等;

    6、职工花名册,含在职和离退休的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详细记载工龄、工种、用工形式、工资及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

    7、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8、企业的历史档案和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三、清理公司财产

    1、首先,清算组应当确定公司的财产范围,这种财产范围一般包括: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公司享有的债权;公司解散时享有的股权;公司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

    2、其次,清算组应当接管公司财产。将公司的实物和债权进行清查登记;同时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进行确认;调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对公司的其他权利进行登记;最后还要对公司的非金钱财产进行财产估价。

    3、最后,清算组应当要求占有清算公司财物的持有人交还其财物,如果相应的财物无法交回,则可以要求相应的持有人作价清偿;如果清算公司向外进行了投资,则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回收对外投资;责成相关股东交足尚未缴纳或者抽回的出资。

    四、接管公司债务

    公司的债务一般包括银行借款、应付货款、应付工资、未缴纳税金、专项应付款、其他合同义务。接管公司的债务分为债务的确认和登记,对债务的确认是接管债务的最重要的工作,通常情况下应当审查债务产生的原因和依据,对相应的债务产生的合同进行审查,看看有无违规合同或者是非应当公司承担的债务,完成公司债务的确认后,将得到清算组确认的债务登记造册。

    五、设立清算帐户

    清算帐户应当在清算组接管公司的同时设立,因为清算组一开始工作便会发生清算费用,公司原有的帐户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条件的,不能满足清算业务的需要,因此应当及时设立清算费用帐户和清算损益帐户。

    六、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其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这一环节,清算组的主要工作包括:通知或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对申报债权进行登记,查验是否有遗漏债权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核对其证明材料。申报登记结束后,清算组应当编制债权、债务清查报告表,以利于及时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解决纠纷。

    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清算组为了了结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终结公司的各种法律关系,可开展一些必要的“为了了结公司业务”范围之内的经营活动。清算组在此环节中的主要工作包括:为了结公司现有业务而对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进行清理,包括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或解除合同;催收应收款,收回债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因为不同的债权有着不同的情况,所以应当指定不同的策略方针来实现债权的回收工作。

    八、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公司清理活动中,无可避免的会和其他相关主体发生纠纷,这时候清算组应当以公司代表人的身份参加民事诉讼,通过诉讼解决争议,清算组可以聘请律师代表公司进行诉讼。

    九、处理公司财产

    因为公司在清算中的清偿大部分都是金钱清偿,因此清算组有必要对公司的相应资产进行变价处理,转为货币形式。

    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在公司的债权清理完毕,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完以后,清算组应当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相关报表完成以后,如果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则按法定顺序清偿;可能不足以清偿的,及时通知债权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应当停止清算活动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十一、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清算公司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股东会或人民法院有权提出清算方案修改建议和意见,由清算组进行修改,直至通过。

    十二、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

    清算组制定的方案经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清偿顺序一般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

    十三、提交清算报告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并制出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账务账册,将这些材料一并提交股东会或政府主管部门,由上述机构对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确认。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

    (1)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

    (2)清算组的组成;

    (3)清算的形式;

    (4)清算的步骤与安排;

    (5)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

    (6)清算方案;

    (7)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

    (8)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9)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十四、办理注销登记

    清算报告和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各种账务账册经股东会或国有独资公司的政府主管部门分别确认后,清算组应将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告公司终止。想知道更多就去企业咨询认证网的论坛逛

  • 105人看过2024-01-30
    公司无故对员工降职降薪是不合法。调岗调薪属于擅自变更劳动合同。而变更劳动合同必须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没有协商一致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即使是因为劳动者工作能力不行,需要调岗降薪的,也需要与劳动者协商,而不得单方面调岗降薪。
  • 106人看过2024-01-30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包括两层意思: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
  • 106人看过2024-01-30
    公司股东退股应按下列程序进行清算:
    1、依法应由退出股东和其他股东协商价格,公司收购股份;
    2、在章程中事先约定好计算方法;
    3、如果提出退股的股东与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达不成一致意见时,诉讼决定价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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