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购买税盘想开具发票,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发票。
代开发票行为是国家税务部门允许的正规开票行为。当个人和部分法人单位没有开具发票的资格,但确需开票时,便可以前往税务局开具发票。
所谓增值税发票,是由国家税务部门监制设计印制的票据。
它既是纳税人开展经济活动的重要记账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在整个纳税环节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严格的说,税法上并没有禁止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不能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之所以流传着禁止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因,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会在金税系统中造成滞留,形成滞留票,也就是长期不认证抵扣的进项票,会引起税务机关的风险提示,会有被审查,并提交情况说明的风险而已。
当小规模纳税人正在变更一般纳税人时期,可能会要求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他们会选择企业被认证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再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期有360天。
因此综上所述,一般纳税人只要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即使是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税率缴纳销项税,小规模纳税人不用抵扣进项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收取普通发票,若取得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但不会被罚款。
一般纳税人如何合理避税
①、增值税税率与进项税的税率无关
是否进项税率一定要与销项税率一直才能抵扣呢?很多纳税人可能有疑惑。这里举个例子阐释下:假设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销售图书的税率就是11%。但他拿到的印刷图书的进项发票是17%,可以抵扣11%税率的销售额吗?
答案是肯定的,该公司仍然适用于11%的税率,因为行业性质决定了增值税税率,与进项税的税率多少无关。
②、掌握好政策优惠,避免因盲区多缴
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两个:
1、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按175%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2、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少缴10%的企业所得税,按照15%缴纳。
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门槛较低:
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把握好年终奖缴税的优惠政策:
年终奖的准确叫法是“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个税计税方法是一种比较优惠的算法,是全年仅有的一次可以除以12计算合适税率的税收优惠。
③、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要明确区别
有时企业可能混淆公司费用与股东的个人消费。例如,某公司出资购买了房子,却将权利人写成了股东,而不是出资单位,资金也没有在账面上列示。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费用相混杂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视同为股东从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
④、千万别贪图优惠不拿发票,很可能多缴税
税务机关实施“以票控税”,企业所有的支出都要取得合法凭证,否则不能税前列支。能够取得合法凭证(发票)成了企业节税的重要方法。尤其是当对方以优惠为名,诱导企业不开发票时,有些企业就会同意,这样做其实是吃亏的。
举个栗子:某公司购买1000元的办公用品,如果不开发票只需付900元,而如果开发票则需付1000元,表面看起来,节省100元。
实则不然:如果多付100元,企业的所得税就可以少缴250元;而如果少付100元,企业的所得税就要多缴250元。所以一定有支出时,一定要记得获得相关凭证。
⑤、合理提高员工福利,摊销利润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适当提高员工工资,例如: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建立职工基金,增加企业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等等。这样一来不仅可以调动员工积极性,而且这些费用都可以列入企业的成本,从而摊销企业利润,减少税负。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实际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
2、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预计年应税销售额可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新办企业。
3、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自税务登记之日起,连续一年内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上的,方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中,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相应地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货物购销渠道的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上的,也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4、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中如果只从事货物出口贸易的,无需使用专用发票,为解决出口退税问题而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企业。
5、有固定经营场所或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人员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达到180万元的。
6、总机构属于一般纳税人,而分支机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或是从事货物批发零售并全部销售的总机构,该分支机构也是可以申情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
2.如果有增值税,进项票认证好,然后到开票系统,先把增值税开票的IC卡插到读卡器,点发票管理,抄税处理。填写表格,5张表。写卡,打印,增值税明细表,正数,负数表等.
3.准备中国税务字样的IC卡,插入读卡器,和小规模的程序一样的,先读卡,填写表格,应该是5张增值税的,一张主表,4张附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另外如果是机动车的还有3张表。填写好,调整打印纸张,进行打印,一式两份。写卡。因为我单位是机动车销售的,应该有一个步骤是从机动车开票系统导出一个报表,导入报税系统.直接生成机动车销售清单.连续打印报
4.完毕后盖公章,拿着报表到报税大厅报税。程序同上。完成。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值指的是一年应该征收的增值税销售额在小规模纳税人以上的标准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通常要经过资格的认定,有着规范的流程,需要提交申请资料,还有税务的申报等。在一些方面,还有特别的规定需要执行。那么这里面所说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属于资格认定的一个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可以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
1、定量标准——经营规模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一般纳税人
<5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一般纳税人
<8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和现代服务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2、定性标准——纳税人性质和会计核算程度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优惠会计处理
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不同,属于不同税种的纳税人分类,且认定和分类标准也不一样。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有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增值税纳税人是按照经营规模的大小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等标准,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没有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必须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只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也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一定就是企业所得税规定小型微利企业。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会计处理
1。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下的,减免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5%。
2.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至30万元的,减免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5%。
例1。甲公司属于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2024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0元。减免所得税额=60000×15%=9000(元),填列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为9000元,以及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第26行“减免所得税额”填列9000元。企业本期只需按减免后的金额:60000×25%-9000=6000(元),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24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8号)规定,小微企业从2024年第三季度起采用新的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例2.乙公司是查账征收企业,2024年度是小型微利企业,2024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5万元,2024年第三季度预缴申报,《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10行“实际利润额”累计金额为5万元,之前累计预缴5000元,减免所得税额=50000×5%=2500(元)。企业本期缴纳所得税额5000元(50000×25%-2500-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