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房抵债需要缴纳税款。以房产抵消债务属于取得经济利益的清偿形式,抵债双方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包括契税、营业的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或企业所得税。
二、以房抵债需要交纳营业的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是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建筑企业需要预缴0.2%的企业所得税,不是2%。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预缴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一)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
(二)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
(三)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成员企业(或分厂)的产品;
(四)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产品视同自产产品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170号)对生产企业出口的四类视同自产产品的具体界定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如果公司外购的产品符合上述条件的,就可以享受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一)借: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借: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式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式下,异地预缴增值税实行差额计税,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预缴计税基础,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的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分包款)÷(1+税率)×2%
其中,提供建筑服务的适用税率为9%。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方式下,异地预缴是差额计税,但是月度(次月15日之前)在机构所在地正常申报缴纳增值税时,是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计税依据,实行的是全额纳税。
构所在地应纳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已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清包工,甲供工程,营改增之前老项目)
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之后的余额,按照3%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的税款。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分包款)÷(1+3%)×3%
机构所在地正常申报缴纳增值税,也是按照差价计税,即机构所在地应纳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3%)×3%-已预缴税款,这种情况下,该项目应交增值税在异地全部预缴,机构所在地实际针对该项目就无需再缴纳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施工适用的预缴方法和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下的差价计税以及预征率均相同。
即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分包款)÷(1+3%)×3%
但是如果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5万的,当月无需预缴税款。如果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分包款之后的余额为负数,则可以结转至下次预缴阶段继续扣除。
预缴阶段扣除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合法有效凭证(如备注栏注明服务所在地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