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00人看过2024-01-01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 100人看过2024-01-01
    公司破产了也会优先进行工资的发放。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100人看过2024-01-01
    1、工程款优先支付的规定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不及时竣工验收情况下工程造价结算款的确定

    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3、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算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息。

  • 100人看过2024-01-01
    可以。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可以先积极提示对方尽快还款,还可以写欠款催收函进行催款。寄催收函是主张权利的方式之一,因而可以中断时效,从而延长诉讼时间。催款函作为一份专业的催交款项的法律文书,需包含欠款方名称、欠款性质(如进度款、质保金等)、需支付时间、欠款金额、是否已开具发票、催款公司与被催款方沟通情况、催款方的银行账号、最后付款期限表明付款态度等,同时附上双方之间合同、对账明细,便于对方核实并作出付款回应。
  • 100人看过2024-01-01

    1、支付违约金,这个必须在合同中进行明确定约定,否则无法计算违约金具体数额。

    2、支付拖欠工程款部分的利息,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只能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其支付拖欠款部分的利息。如果合同对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 100人看过2024-01-01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 100人看过2024-01-01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
    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三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 100人看过2024-01-01

    工程款拖欠可以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解决,或者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100人看过2024-01-01
    拖欠工程款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发包方不按合同或结算报告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承包方工程款,而承包方又拖欠分包商等一系列债务。它是属于民事纠纷的。
  • 100人看过2024-01-01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