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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2
    可转换公司债券,首先它是一种公司债券,但是又与一般的公司债券不同,其特点就是在发行这种债券时,赋予了它可以转换成该发行公司股票的权利,也就是享有了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权利,这种权利被称为转换权或选择权。对于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来说,他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将债权转化为股权,将自己从债权人转换为公司股东。
    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这种条件是与这种债券具有转换权联系在一起的。因为要将这种公司债券转换成同一个发行人即同一个公司的股票,那么就要求这个公司既有发行公司债券的能力,又有公开发行股票的能力,这个公司只应是一个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所以,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应当既按发行公司债券,又按发行股票的要求申请批准、核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除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可转换证券的一种。从广义上来说,可转换证券是一种证券,其持有人有权将其转换成另一种不同性质的证券,如期权、认股权证等都可以称为是可转换证券,但从狭义上来看,可转换证券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它赋予持有人在发债后一定时间内,可依据本身的自由意志,选择是否依约定的条件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或者另外一家公司股票的权利。换言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至债券到期,要求公司还本付息;也可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一、什么是可交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
    二、可交换债券的特征
    可交换债券和其转股标的股分别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控股母公司,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则为上市子公司。
    可交换债券的标的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为存量股,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但在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
    可交换债券给筹资者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由于可交换债券给投资者一种转换股票的权,其利率水平与同期限、同等信用评级的一般债券相比要低。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的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还债成本也不高,对上市子公司也无影响。
    三、什么是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可转换公司债券,首先它是一种公司债券,但是又与一般的公司债券不同,其特点就是在发行这种债券时,赋予了它可以转换成该发行公司股票的权利,也就是享有了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权利,这种权利被称为转换权或选择权。对于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来说,他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将债权转化为股权,将自己从债权人转换为公司股东。
    具备什么条件才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这种条件是与这种债券具有转换权联系在一起的。因为要将这种公司债券转换成同一个发行人即同一个公司的股票,那么就要求这个公司既有发行公司债券的能力,又有公开发行股票的能力,这个公司只应是一个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所以,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应当既按发行公司债券,又按发行股票的要求申请批准、核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除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股票发行的条件。
    所以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必须具备两方面的条件,因为如果不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就不能发行这种债券,迈不出第一步;而如果不具备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就不能实现转换权,这不仅是不行的,还将对投资者构成一种欺骗行为,因为这是对无条件实现的权利作出了承诺。所以,有一些尚不是股份有限公司更不是上市公司的企业,如果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应当对其有所警惕,以免酿成投资风险。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性质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可转换证券的一种。从广义上来说,可转换证券是一种证券,其持有人有权将其转换成另一种不同性质的证券,如期权、认股权证等都可以称为是可转换证券,但从狭义上来看,可转换证券主要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它赋予持有人在发债后一定时间内,可依据本身的自由意志,选择是否依约定的条件将持有的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或者另外一家公司股票的权利。换言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持有至债券到期,要求公司还本付息;也可选择在约定的时间内转换成股票,享受股利分配或资本增值。
    可转换优先股虽然与可转换公司债券一样可以转换成普通股股票,但是它毕竟是股票,固定所得不是债息,而是股票红利;它的价格随着公司权益价值的增加而增加,并随着红利派现而下跌;而且破产时对企业财产的索赔权落后于债权人。由此看来它与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有本质的不同,本书主要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思路和方法,并主要针对可以转换成发行公司自身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探讨。另外除非有特殊说明,本书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时简称“转债”。
  • 100人看过2024-01-02
    可交换证券(Exchangeable Security)是指附有允许持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其按规定条件转换为公司持有的某种特定股票权利的有价证券。从可交换的证券可以转换为股票的特点看,它类似可转换证券,所以广义的可转换证券应该包括可交换证券,但可交换证券与可转换证券又有很大差别,因此,人们往往把它另类看待。
  • 100人看过2024-01-02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被赋予了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也称“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事先规定债权人可以选择有利时机,按发行时规定的条件把其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等值股票(普通股票)。
    可转换公司债是一种混合型的债券形式。当投资者不太清楚发行公司的发展潜力及前景时,可失投资于这种债券。待发行公司经营实绩显著,经营前景乐观,其股票行市看涨时,则可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以受益于公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多了一种投资选择机会。因此,即使可转换债券的收益比一般债券收益低些,但在投资机会选择的权衡中,这种债券仍然受到投资者的欢迎。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国外债券市场上颇为盛行。这种公司债券最早出现在英国,目前美国公司也多发行这种公司债。日本于1938年“商法”改正后-些公司开始发行这种债券。由于可转换债券具有可转换成股票这一优越条件,因而其发行利率较之普通债券为低。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时预先规定有三个基本转换条件。这三个转换条件是:(1)、转换价格或转换比率;(2)、转换时发行的股票内容;(3)、请求转换期间。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时,须按这三个基本转换条件进行。
  • 100人看过2024-01-02
    1、标的股票

    可转换债券转换期权的标的物,就是可转换成的公司股票。标的股票一般是发行公司自己的普通股票,不过也可以是其他公司的股票,如该公司的流通子公司的股票。

    2、票面利率

    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一般会低于普通债券的票面利率,有时甚至还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因为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收益中,除了债券的利息收益外,还附加了股票买入期权的收益部分。一个设计合理的可转换债券在大多数情况下,其股票买入期权的收益是以弥补债券利息收益的差额。

    3、转换价格

    转换价格是指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内据以转换为普通股的折算价格,即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的每股普通股的价格。如每股30元,即是指可转换债券到期时,将债券金额按每股30元转换为相应股数的股票。由于可转换债券在未来可以行权转换成股票,在债券发售时,所确定的转换价格一般比发售日股票市场价格高出一定比例,如高出10%~30%、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流通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发行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

    4、转换比率

    转换比率是指每一份可转换债券在既定的转换价格下能转换为普通股股票的数量。在债券面值和转换价格确定的前提下,转换比率为债券面值与转换价格之商。

    5、转换期

    转换期指的是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能够行使转换权的有效期限。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期可以与债券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债券的期限。转换期间的设定通常有四种情形:债券发行日至到期日;发行日至到期前;发行后某日至到期日;发行后某日至到期前。至于选择哪种,要看公司的资本使用状况、项目情况、投资者要求等。由于转换价格高于公司发债时股价,投资者一般不会在发行后立即行使转换权。

    6、赎回条款

    赎回条款是指发债公司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债券的条件规定,赎回一般发生在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赎回条款通常包括:不可赎回期间与赎回期;赎回价格(一般高于可转换债券的面值);赎回条件(分为无条件赎回和有条件赎回)等。

    发债公司在赎回债券之前,要向债券持有人发出赎回通知,要求他们在将债券转股与卖回给发债公司之间作出选择。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大多会将债券转换为普通股。可见,设置赎回条款最主要的功能是强制债券持有者积极行使转股权,因此又被称为加速条款。同时也能使发债公司避免在市场利率下降后,继续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较高的债券利率所蒙受的损失。

    7、回售条款

    回售条款是指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照事前约定的价格将债券卖回给发债公司的条件规定。回售一般发生在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回售对于投资者而言实际上是一种卖权,有利于降低投资者的持券风险。与赎回一样,回售条款也有回售时间、回售价格和回收条件等规定。

    8、强制性转换调整条款

    强制性转换调整条款是指在某些条件具备之后,债券持有人必须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无权要求偿还债权本金的规定。可转换债券发行之后,其股票价格可能出现巨大波动。如果股价长期表现不佳,又未设计回售条款,投资者就不会转股。公司可设置强制性转换调整条款,保证可转换债券顺利地转换成股票,预防投资者到期集中挤兑引发公司破产的悲剧。

  • 100人看过2024-01-02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发行债券乃公司在经营上的重大投资举措,必须由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而董事会只是制订具体方案。因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故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决议或决定作出后,公司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作出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 100人看过2024-01-02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兑付是指设置强制性转股条款的可转债发行人每年向未转换成该公司股票的可转债持有人支付利息,或者非强制性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向到期未转换成该公司股票的可转债持有人一次性还本付息。
  • 100人看过2024-01-02
    (1)公司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3)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

    (4)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5)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发售公司债券;

    (6)公众应募、缴款并领取债券;

    (7)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 100人看过2024-01-02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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