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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人看过2024-01-08
通常情况下,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对债务作出处理。但是,很多情况下,股东为了逃避债务,不清算或者清算不合法甚至“主动吊销执照”的方式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注销后,区分具体的情形,会有以下债务清偿方式:
(一)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追索相关股东,以实现债权。
(二)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的具体规定,清算组及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具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三)根据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的具体规定清算。合伙企业清算中,清算人有违法行为,对债务承担偿还和赔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时,行为人具有破产法规定的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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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人看过2024-01-08
1、电话催讨
企业催帐员或者业务员电话催债之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要把客户档案放在手边,作出文字提示,并准备记录,有条件的要做录音,为今后可能的起诉做准备。电话催缴过程中,要不断提出付款的要求和欠款的数额,但语气要平和,要始终保持文雅和礼貌的态度,同时,要给客户以紧迫感,让欠款的客户产生今天就应该付款的感觉。如果对方属非恶意拖欠,要显示出对客户的理解并给客户出主意,提出为客户安排付款的建议,以树立企业在客户头脑中的印象,为今后进一步合作打下基础。
2、通知书催讨
针对把脸面看得重的欠款客户,可以给他们发传真或邮寄感谢信,在信中洋溢些感谢之词,并一一列举按合同给对方所供应的货物、货款、供货日期等,请对方在确定的日期前把所欠货款汇至指定账户。对于多次跟催仍不偿还货款的,给其专门发一封“催款通知书”。
3、登门催讨
登门催款时,不要看到客户处有另外的客人就走开,一定要向客户说明来意,专门在旁边等候,这本身就是一种很有效的催款方式。因为客户不希望客人看到债主登门,这样做会影响他的生意或脸面。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所欠不多,客户一般会赶快还款。
如果上述几个方案都行不通的,企业该考虑进入法律程序了。但启动这个法律程序不是为了诉讼,只是为了促使客户尽快还款,因此,吓唬的成份要大于实际意义。因为不是正式的起诉,所以,花点小钱,借助律师事务所向客户发出一个律师函,列名主要事项即可搞定,一般能达到收债效果。
5、诉讼讨债
对于前述努力都失败的欠款客户,最后只能采取起诉的办法了。可以聘请律师或自己直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或者中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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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人看过2024-01-08
保证人可追偿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一)、保证人已经对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
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二)、主债务人对债权人因保证而免责。如果主债务人的免责不是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引起的,保证人不得主张求偿权。
(三)、必须是保证人没有赠与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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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人看过2024-01-08
保证责任减免情况如下:
1、主债务部分消灭。
保证债务具有附从性,其范围和强度随主债务的消灭而消灭,在主债务归于消灭的范围内,应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2、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减轻保证责任。
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可以自行设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也可以变更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保证合同成立后,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减轻保证人责任的,保证人在新约定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接受物的担保,有可能减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在无特别约定情形下,若新增的物的担保来自债务人,则保证人当然在此范围内减免保证责任;但若物的担保来自债务人以外的人,由于债权人有选择权,则此时保证人仅有减免保证责任的一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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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人看过2024-01-08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或因其他方式使债务消灭,保证人无追偿权。
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人清偿债务,使部分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所清偿部分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使全部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清偿全部债《民法典》务享有追偿权。
3、保证人一般在清偿债务后,才可行使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可预先行使追偿权。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怠于通知,造成债务人又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不能行使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而只能向债权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5、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享有债和办所享有的抗辩权,如其在承担保证责任时怠于行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而作出大于债务人应承担债务范围的清偿,以及支出非必要的费用,使得债务范围扩大,对扩大部分,保证人丧失追偿权,债务人有权在被追偿时对保证人提出抗辩。
6、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是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主债务及其利息;债和办逾期履行债务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承担保证责任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运费等清偿费用、诉讼费用等;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本金利息;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过程中所受到的损害等。
7、共同保证中的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8、保证人行使追偿权也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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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人看过2024-01-08
保证责任的承担形式的情形:
1、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2、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3、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不特定债权确定后,保证人应当对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余额承担保证责任。
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5、第三人向债权人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在履行了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义务后,不再承担责任。未尽监督义务造成资金流失的,应当对流失的资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6、保证人对债务人的注册资金提供保证的,债务人的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保证人在注册资金不足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指债权人可以任意选择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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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人看过2024-01-08
担保无效的法律后果如下:
1、无效担保合同的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无效担保合同的民事责任的性质属缔约过失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也正是以民法上以过错为原则而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2、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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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人看过2024-01-08
保证人可以免除责任。
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的事由主要有:
1、恶意串通的情形。
2、欺诈、胁迫的情形。
3、保证期间约定禁止转让的情形。
4、保证期间转让债务未经其同意的情形。
5、未经其同意变更主合同的情形。
6、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等情形。
7、在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责任的情形。
8、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情形。
9、当事人协议保证人不知晓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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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人看过2024-01-08
1、由企业内部业务员直接出面。因为业务员亲自参与业务交易,对客户情况最熟悉。一般情况下,业务员可能与客户有多年的交情,见面易于沟通。
2、由企业内部专职机构出面。优点是可以集中多数人的智慧,采取最佳方法与客户接触谈判,避免可能出现的极端行为给追收造成的不必要麻烦。在这种情况下,也需要业务员的配合和支持。
3、委托社会追账机构出面。一般在客户态度强硬、故意欺诈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这种方式。
4、逾期应收账款的收款程序。一般逾期应收账款的催收程序从逾期之日开始,先通过电话、函件、传真、E-mail 等较礼貌的方式,提醒客户账款已到期,应予付款。
如果提醒没有结果,应通过对客户的现有资料进行分析,了解该笔业务发生的背景和可能无法收回的因素,寻找解决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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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人看过2024-01-08
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效力如下:
第一、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一规定清楚地表明了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地位,其因不属合同当事人,实体法亦无规范其法律效果,故其亦不应成为诉讼中的第三人。
第二、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但第三人未经债权人同意,能否代替债务人履行,有无效力。例如,对合同债务的清偿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以自己的财产为合同保证人清偿债务;抵押权顺序在后的人向顺序在前的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无担保权的债权人清偿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债务;合伙人清偿合伙的债务的第三人等。
第三、对法律规定应亲自履行或法律的性质应亲自履行的,则不许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