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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人看过2024-01-13
    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找担保人。
    依据《民法典》,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 125人看过2024-01-13
    反担保措施的种类如下:
    1、不动产所有权的抵押
    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定的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最普遍的抵押形式,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抵押人不转移对其的占有即可达到担保之目的,因此在实践中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但应当注意的是根据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股权的质押
    对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利润好,有品牌效应的企业,我们可以接受其股权的质押。
    3、不动产收益权的质押
    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出质的,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4、科技企业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其拥有的无形资产上。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办理权利质押。
  • 153人看过2024-01-13
    民间借贷担保人认定方式如下:
    民间借贷的保证人通过书面保证合同的约定来认定。保证合同可以通过出具担保书的方式订立,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三人为保证人。也可以通过民间借贷主合同中的保证条款订立。民间借贷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是,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保证合同成立,以保证人身份在借贷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的为保证人。
  • 162人看过2024-01-13
    债权债务转移是否会影响担保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担保人对债权债务转移是知情的,比如,在借条上或合同中签了字,则担保人是能够知道债务的形成的,即担保形式范围做出约定。因此,债权债务转移不会影响担保。
    2、如果债权债务人另外重新进行了约定,但是并没有告知担保人或担保人没有签字认可,则债权债务转移后,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 133人看过2024-01-13
    反担保要符合以下要件: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 151人看过2024-01-13
    担保的形式主要有人保、物保和财保三种。
    其中人保与物保中抵押和质押都与保证人的切身利益有着密切的联系。
    在“一般保证”的状况下,债权人只有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追偿,在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后保证人才对不足部分承担责任,因而担保财产损失的风险就相对小些。
    在“连带保证”中债权人有权向主债务人和保证人中的任何一方要求偿付债务,担保的风险相对大些。
  • 126人看过2024-01-13
    破产债权申请一般需要以下几项材料:
    1、提供最新通过审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备人民法院核实该企业的法人地位是否存在,检查证实其代理权限(公民个人应出具其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
    2、提供债权人详细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3、债权申请权申报书,要写清申报的债权的具体内容、性质、项目、要求、有无担保;
    4、债权成立的相关证据、时间,是否超过规定的时效;
    5、宣告债务人破产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的人民法院制发的民事裁定书、通知书;
    6、债权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7、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发的委托书(在债权人不能亲自前来的情况下);
    8、民事裁定书、通知书送达回证。主要用于法院确认送达的具体时间,查证债权人是否在规定的期间履行了申报债权的法律行为,确定逾期申报的法律责任。该回证应在债权人申报债权时由人民法院提供给债权人。
  • 121人看过2024-01-13
    防止担保人脱保需要重视保证期间问题。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3年的诉讼时效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对于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期间有时却并未引起足够注意,或者误认为与对债务人的时效相同,往往导致担保人脱保,因此了解保证期间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即此期间经过后,保证人便可免去承担保证责任。
  • 1178人看过2024-01-13
    连带担保与一般担保的区别如下: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第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第五,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 177人看过2024-01-13
    保证的诉讼时效期限应该为三年。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主张权利的,保证责任确定。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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