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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债权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100人看过2024-01-17

    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债务应由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共同来承担,理由是: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3、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由此可见,清偿个人独资企业债务的财产范围不仅仅限于企业财产,而是涉及投资人所有的全部财产,即债务由投资人承担无限清偿责任。所以,在处理债务时,如果只以企业为当事人,有可能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及时实现,还可能造成法院在执行中重新调查工商登记的情况,追加投资人为当事人。

  • 100人看过2024-01-17

    1、破产费用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费用具体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

    2、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 100人看过2024-01-17

    违法,可能涉嫌虚假诉讼罪或者诈骗罪。

    借条是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债权凭证。借条需要是真实合法的,伪造借条是否构成犯罪,应当根据具体的事实区别对待:一般情况下,伪造借条,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没有进行虚假诉讼,那么很难构成犯罪。比如,伪造借条是因对方确实与伪造人存在债务关系,债务原因并不是借款而是所欠劳务费、租赁费或者其他费用,这类情况就很难认定为犯罪。当然,伪造借条也可能构成犯罪:

    (1)伪造借条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成立的要件,伪造证据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受害人本身对行为人没有债务关系,行为人虚构借条可以体现其采用虚构事实的具体行为。

    (2)伪造借条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通过伪造的借条进行诉讼,骗取财物的可能构成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100人看过2024-01-17

    涉嫌虚假诉讼罪或者诈骗罪。

    借条是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债权凭证。借条需要是真实合法的,伪造借条是否构成犯罪,应当根据具体的事实区别对待:一般情况下,伪造借条,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没有进行虚假诉讼,那么很难构成犯罪。比如,伪造借条是因对方确实与伪造人存在债务关系,债务原因并不是借款而是所欠劳务费、租赁费或者其他费用,这类情况就很难认定为犯罪。当然,伪造借条也可能构成犯罪:

    (1)伪造借条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成立的要件,伪造证据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受害人本身对行为人没有债务关系,行为人虚构借条可以体现其采用虚构事实的具体行为。

    (2)伪造借条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通过伪造的借条进行诉讼,骗取财物的可能构成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180人看过2024-01-17

      作为国有企业,应该具备破产条件,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才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破产的,用企业的破产财产偿还所欠债务。破产企业没有财产偿还的,债务消灭。

      企业破产程序中,债务清偿按《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顺序分配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国有企业的破产债务处理依然受到公司法和破产法有关规定的调整,首先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成立清算组,清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制作债权债务清单等。企业破产涉及到许多专业问题,需要由专业的会计师、律师处理。

  • 100人看过2024-01-17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

  • 200人看过2024-01-17
    如果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如果用于家庭使用的话,应以其家庭财产偿还债务;如果个人独资企业不用于家庭使用,则以其个人出资额对债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三十条 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 171人看过2024-01-17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同理,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也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4、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 153人看过2024-01-17
    一.债的确定性问题
    债权具有相对性和隐蔽性的特点,与货币或其他非货币财产相比,不具有货币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并且未经过有关部门登记。
    二.债的可实现问题
    虽然债权具有财产属性,但实质是一种请求权和期得权。债权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是债权人的积极行为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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