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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人看过2024-01-28
    如双方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地点确定,如双方没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确定,如不能签订协议,则根据交易习惯或合同相关条款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债务偿还形式进行确定,如交付的为不动产,则清偿地为不动产所在地,如是给付货币,则清偿地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 132人看过2024-01-28
    代位权的主张对象应该是债务人的相对人,即次债务人。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之相关的从债权,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124人看过2024-01-28
    标的物提存后,债务消灭,但债权人还未现实地获得其合同利益。为了便于债权人受领提存物,债务人应当将提存的事实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只有债权人下落不明,无法通知的,债务人才可以免除通知义务。提存的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通知应当告知提存的标的、提存的地点、领取提存物的时间和方法等有关提存的事项,提存通知的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后合同义务,债务人必须履行。
  • 144人看过2024-01-28
    对债务人的效力。虽然债权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但权利行使的结果仍归属于债务人,即债权人对第三人的请求权或有关权利归于消灭,所获得的利益应归债务人。代位权并非是优先受偿权,只有债务人怠于受领时,债权人才可代位受领,但仍将受领的财产列为债务人总财产之列,以作为强制执行之预备。此外,债务人还有请求债权人交付所受领的财产的权利。
  • 128人看过2024-01-28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2、代位权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无论第三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此种权能。
    3、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4、代位权在内容上并不是对于债务人和第三人的请求权。在内容上,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再从代替债务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而且不能就收取的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以上便是代位权的特点。
  • 141人看过2024-01-28
    对破产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是:
    1、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虚假破产罪;
    2、但在真实破产而非虚假破产中,当事人以虚假诉讼的形式隐瞒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财产,处分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罪。
    借助破产偿债程序,企业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破产事务管理中逃避债务,属于破产讨债的欺诈行为。
  • 130人看过2024-01-28
    1、债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对债权人的义务,同时忽视行使到期债权;
    2、代位权的行使要求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为到期债权,否则对次债务人不公平;
    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的,即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
  • 149人看过2024-01-28
    债务人进行破产欺诈行为,必然减损债务人的整体责任财产和财产性权利,损害债权人的共同清偿利益,使债权人遭受经济损失,如不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就无法真正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但是,由于债务人已进入破产程序,丧失了债务清偿能力,其民事主体也将被注销,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犹如水中捞月、画饼充饥,已经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所以,有必要将对债务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的追究,延伸到违法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即破产企业的原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让他们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填补债权人遭受的损害,同时制裁其违法行为。
  • 126人看过2024-01-28
    延期协议效力的认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在原协议未到期之前,又订立新的延期履行协议;
    2、原协议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又订立新的延期履行协议的;
    3、债务人与次债务人订立的延期履行协议的时间在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之前。
  • 142人看过2024-01-28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3、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4、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5、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6、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7、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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