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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0人看过2024-01-24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签订时间:20××年月日签订地点:
    为妥善解决乙、丙双方的债权债务问题,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拖欠丙方共计元人民币。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将针对乙方的债权共计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甲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付款给甲方,由乙方于2006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共计元人民币。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四、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债权,如果乙方履行义务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抬头为乙方全称的发票
    五、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乙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六、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
  • 149人看过2024-01-24
    有下列方式:
    1.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2.签署有效的书面合同,注意收集、保存好相关债权债务凭证,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要求对方还款。
  • 145人看过2024-01-24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在追讨债务的时候,不仅仅只有起诉一种方法,当事人还可以在第三方的调解下来追债,当然诉讼可以说是其中较为有效的一种方法了。对于当事人而言起诉追讨债务的时候,要是不对其中的一些问题小心注意的话,势必会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要是不清楚该如何打官司的,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忙。
  • 134人看过2024-01-24
    以短期投资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按债务账面价值转销债务,按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结转投资,将债务账面价值扣除投资账面价值和相关费用等之后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或资本公积。对短期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的,还应将相关的减值准备予以结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如支付补价,补价作为债务的部分偿还,借记“应付账款”等,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
    如收到补价,补价作为短期投资的补偿,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短期投资”。
  • 137人看过2024-01-24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销。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销,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销时,对于被抵销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销,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销,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销。
  • 139人看过2024-01-24
    个人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152人看过2024-01-2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债务是有优先清偿权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抵押债权优先受偿。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 140人看过2024-01-24
    1、主债权的转让必须是在保证期间内发生的。
    保证期间是担保银行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限。在保证期间内,主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换言之,银行的保证责任随着保证期间的届满而消灭,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后,主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就与担保银行毫无关系了。
    2、主债权的转让必须依法或依约作出。
    首先,须有合法有效的主债权存在,这是主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其次,主债权须有可转让性,依据债权的性质(如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或基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殊信任关系的债权)或原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转让。
  • 124人看过2024-01-24
    债务转让需要具备四个要件:
    1、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以及不作为义务只能由约定或特定的当事人承担,不能转让给他人。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 132人看过2024-01-24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销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销。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销,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十五。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品质较高者与品质较差者抵销时,对于被抵销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如果一方或者双方的债权标的物为特定物,原则上不允许抵销,尤其是以种类物债权抵销特定物债权时,更不允许。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销,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销,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
    如果清偿期限利益系为债务人而设时,原则上债务人得提前清偿,此时债务人主张以自己的未届清偿期的债务与对方当事人已届清偿期的债务抵销,可认为其放弃期限利益,应允许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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