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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5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省____市签订:

    A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B有限公司(下简称“B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和C厂,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国有企业,其法定地址在: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以上实体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各方”。

    序言

    鉴于:A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和C厂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债务承担协议》,约定由C厂承担股份公司因回购股份而形成的对其发起人A公司价值人民币____万元的负债,A公司由此成为C厂的债权人;

    鉴于:A公司拟转让其对C厂的上述债权(下简称“债权”),B公司拟受让该等债权;

    故此,各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债权转让

    第二条陈述、保证和承诺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作出全面赔偿并使之免受其害。

    第四条生效

    4.1本协议于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五条适用法律

    5.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六条其他规定

    本协议各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公司(公章)B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

    C厂(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 100人看过2024-01-25

    债权人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

    债务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 100人看过2024-01-25

    1、债权债务清查前,应该先进入清算。

    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为:编制解散的资产负债表;核算清算费用;核算变卖财产物资的损益;核算及收回账面债权,清偿债务及损益;核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核算剩余财产及其分配;编制清算损益表,清算结束的资产负债表。

    2、帐务处理

    (1)于终止经营日编制资产负债表,这和正常经营日的资产负债表编制相同。

    (2)清算费用:清算组成员的各类报酬及财产变卖,债权债务处理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

    支付清算费用

    借:清算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等相关科目

    结转清算费用

    借:清算损益

    贷:清算费用

    3、核算变卖资产及其损益的账务处理

    (1)经清查,原材料盘盈时

    借:原材料

    贷:清算损益

    (2)将各类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预提费用全部摊销

    借:清算损益

    贷:无形资产、递延资产、预提费用等

    (3)固定资产拍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贷:清算损益

    (4)将上述清算净损益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

    借:清算损益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核算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及损益的账务处理

    (1)经认真查核,应收账款确系无法收回。

    借:清算损益

    贷:应收账款

    (2)经认真查核,应付账款确系无法清偿。

    借:应付账款

    贷:清算损益

    (3)将上述清算净损益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

    借:清算损益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核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帐务处理

    (1)用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借: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缴纳清算年度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核算剩余财产及其分配的帐务处理。将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实收股本的份额,在各个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

    借: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现金、银行存款

    6、编制清算损益表、清算资本的资产负债表

  • 120人看过2024-01-25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司这种企业法人就是别人,别人的债务当然不需要你来承担。

    原理是这样的,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无论是用实物、货币、知识产权或是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出资,都是所有权的转移,而不是简单的给公司使用。

    (二)特殊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下,股东只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25

    一、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四、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五、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专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100人看过2024-01-25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鉴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缔约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债务承担中的相关问题,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2、甲方丙方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有效,乙方受让甲方债务,业经丙方同意。

    合同正文

    第一条三方同意,由乙方承担下列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共计_____元

    1、____年____月___日订立的编号为_____的借款合同,借款到期日为____年____月___日,甲方尚欠丙方元;2、其他甲方未向丙方清偿的债务(如应付货款、应付劳务费等)__________元。

    第二条甲方承诺如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本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则甲方仍继续向丙方承担原债务。

    第三条乙方承诺

    1、乙方通过审查甲方、丙方债权债务发生的相关文件,已确知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真实,并自愿接受本合同第一条中甲方对丙方所负债务,接替甲方成为丙方债务人;

    2、乙方与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其他任何协议或债权债务均与本协议无关。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以其与甲方、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本协议的履行;

    3、乙方不以甲方的任何过错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4、或有事项:如甲方对丙方的原有债务上设有担保,则乙方承诺已办理完毕由于承担甲方债务而发生的有关担保合同重新确认手续或提供了经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第四条丙方承诺本协议生效后,丙方不再向甲方主张本协议中已被转让的债务的履行。

    第五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款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并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另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100人看过2024-01-25
    公司注销后债权如何追
    1、股东应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
    原股东取得债权后该如何实现成为一个新的问题,由于原公司已经终结,原股东显然不能再以原公司的名义追索债权了,那么原股东是否应该以自己的名义追索债权呢?认为应该以自己名义追索债权,原因在于股东已经取得了债权的追索权,并且股东行使追索权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借用《公司法》中的派生诉讼理论,股东在自己合法权益被公司内部人员侵害时,法律为保护股东的利益都允许股东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在公司注销后债权未实现的情况下,股东的利益是受到公司外部人员的侵害,法律更应该允许股东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不仅从理论上如此,在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实践中,通常股东都是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的,而且这种方式已经得到法院的认可。
    2、公司注销后原公司的债权转化为原股东的债权
    公司在清算终结后,股东分得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当然应包括公司遗留的、尚未实现的债权。对于这部分债权,因为公司已不存在了,失去了由原公司继续行使权利的依据,只能由原公司的股东来行使权利。原股东行使权利存在的首要障碍是,如何将原公司的债权转化为股东的债权,而只有转化后,才能由原股东向原公司债务人主张权利。针对不同的情况,实现公司债权的转化这里有三种解决思路:
    (1)在公司注销前将债权转让给股东。
    公司进入清算阶段后,其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因此,它可以转让其权利,只要这种转让与《公司法》规定的在清算阶段公司行为的限制不冲突即可。
    (2)分配债权给股东。
    在这种模式下,公司不履行债权转让程序,而是在分配公司剩余财产时将遗留的、尚未实现的债权直接分配给股东。其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在清算完毕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注销后债权如何追
    (3)被遗漏的债权,原股东均有权追索。
    对于被遗漏的债权,原股东仍享有最终所有权。但由于在清算阶段该部分债权可能还未被发现,而是在公司终结后被发现的,所以这部分债权不可能在公司终结前被分配到股东个人名下,应属于原股东共有,因此,这部分债权原股东均有追索权。
  • 100人看过2024-01-25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转让如果是进行合并的,转让前公司的债务合并后的企业承担,如果转让法人不变更的,由企业承担债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100人看过2024-01-25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 100人看过2024-01-25
    (一)投资人,投资人,投资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正当公民,正当共同持有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投资人持有股份。

    (二)投资人持有股份,投资人持有股份。

    (三)上述股东已经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四)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依法足额纳税,正当经营,公司及代表公司工作的任何职员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五)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至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未入行任何对外担保及任何典质流动。

    (六)有限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臵权,典质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七)如有违背上述1至6条声明的,有限公司股东,股东,股东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声明经全体股东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章后生效。

    (一)债权,债务范围:20××年××月××日-20××年××月××日之未结清之债权,债务。

    (二)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20××年××月××日-20××年××月××日)。

    (三)登记地点:××省××市××镇××村。

    (四)登记凭据: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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