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3人看过2024-01-29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4、必须有转让通知。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之债。
-
128人看过2024-01-29
债权转让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前提条件: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二)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三)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四)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
134人看过2024-01-29
债权转让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前提条件: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二)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三)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四)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
130人看过2024-01-29
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第三人可以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
2、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应当有约定,约定的形式为书面、口头和其他形式。
3、第三人只是合同的履行主体,而不是合同的当事人。
4、第三人不承担合同的继续履行责任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5、债务人不能以第三人履行产生效力对抗债权人,即免除债务人自己的合同主体地位。
6、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第三人承担合同责任,即把第三人作为原合同主体。
7、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
138人看过2024-01-29
债权转让时,原债权人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但必须将债权转让通知告知债务人,没有告知的,债务人可以拒绝向新的债权人履行义务。
债权转让完成后,原债务人的债务金额不会改变,但履行义务的对象会改变或相对义务人变多。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不得撤销,除非受让人同意。
债权转让后,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归受让人享有(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
127人看过2024-01-29
债务转让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一)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
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二)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以及不作为义务只能由约定或特定的当事人承担,不能转让给他人。
(三)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有两种情形:
1、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转让合同。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的债务转让合同,自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合意时成立。
2、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四)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转让合同本身表明债权人同意,不需另外的表示。在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转让合同时,则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如果第三人没有足够的能力和信用履行债务时,债权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
156人看过2024-01-29
从债务转移的合同与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的法律特征分析,二者有明显的区别。
(一)生效条件不同。
债务转移时,债务人和债权人应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且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转移的协议都要取得对方的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而在第三人代替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代替清偿债务的协议,但并没有转让债务。即使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效力但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也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债务。
(二)债务人与第三人在新合同中的法律地位不同。
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如果是债务的全部转让则第三人将完全代替债务人的地位,债务人将退出该合同关系,原合同关系将消灭。若使部分转让,第三人也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债务人。但是在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合同的债务人。对于债权人只能将第三人作为债务履行的辅助人而不能将其作为合同当事人。
(三)债务人与第三人承担的责任不同。
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已经成为合同关系当事人,如果其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债务人可直接请求第三人履行义务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第三人已完全代替债务人,那么债权人便不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而在第三人代替履行时,当第三人不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对第三人的履行不适当的行为,仍由债务人承担债不履行的民事责任。对于债权人来说,不能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债务,只能要求债务人承担第三人不履行的违约责任。
-
133人看过2024-01-29
合同义务的转让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与合同债权转让不同,合同义务的转让应经债权人同意。
(二)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非该从债务专属于债务人。
(三)应当注意的是,债权债务的转让的一个法律限制是,如果法律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当事人必须办理批准登记。
(四)实践中,大量存在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移,单是合同权利转让或合同义务的转移是较少的,因此,按法律的规定,均应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但有一点不能忽略的是,转让方转让权利义务,不光要考虑到对方的同意,与受让方之间也应有明确的约定。法律上,双方当事人间的约定是不能约束第三人的,除非第三人明确同意。因此,第三人(或受让方)应加入到合同当事人的约定中来,或转让方与受让方应有单独的协议,再去征求转让方原合同相对人的同意,只有这样,法律手续才是完整的,无懈可击的。
-
128人看过2024-01-29
债务加入以下特征:
(一)第三人单独与债权人订立代债务人还款的协议,债务人不参加协议的订立,协议内容不涉及债务人是否免除还款责任。
(二)第三人与债务人通常是关联企业,如第三人是债务人的开办单位、控股股东,或与债务人是人、财、经营混同,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或与债务人具有多年往来的贸易关系,或有关行政单位指令第三人帮助还款,等等。
(三)债务人通常丧失了偿还债务的能力,而第三人从债务人处取得过利益,或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同样影响到第三人的利益。
-
127人看过2024-01-29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三种情况下例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例如基于当事人之间信赖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包括合伙合同。保证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这是合同自由的体现。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对方批准、同意,但应通知,此通知一经送达对方,转让完成。此通知可以书面可口头,但以书面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