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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人看过2024-01-29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债转股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债务人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而是将其计入资本公积;债权人不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并按照债权的账面价值确定取得股权的入账价值。
(一)债务人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贷:实收资本(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债权人放弃债权的账面价值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
(二)债权人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债权的账面价值确定取得股权的入账价值)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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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人看过2024-01-29
可以作为债权转股权的三种情形如下:
(一)合同之债。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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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人看过2024-01-29
所谓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
债转股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裁定书,将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变为对债务人的股权,并对债务作出让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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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人看过2024-01-29
对于债转股业务而言,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由于债转股合同或协议不在上述列举范围之内,因此无论债权人和债务是否就债转股业务签订了合同或协议,均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应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后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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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人看过2024-01-29
解决债转股的问题要从以下角度来分析:
(一)从微观来说,债转股的长期影响是以投资的长期回报能否超过债权的利率作为衡量的;从宏观来说,则是以这种金融交易能否促进整体经济来衡量的。客观看,企业的股权回报在大部分时间超过债权,是一个比较常见的事情。
(二)从这个角度看,在当前中国贷款利率相对宏观经济的发展较为低的情况下(这个比值相比较欧美更低),股权的长期回报战胜债权,仍然是比较容易做到的。这个角度,是从微观的企业财务角度来考虑债转股的问题。从宏观角度来说,金融机构的债权转换为股权是否能够长期盈利,则取决于宏观经济的发展潜力。债转股在宏观层面能够刺激经济、从而在长期收到回报的概率,也就相对高得多。
(三)债转股这一金融工具,对中国经济都是可以起到正面效果的。这不仅是由债转股本身的性质决定的,而是配合了中国债权利率偏低、货币增长仍然稳健、宏观经济潜力仍然巨大这三个因素,才能够实现的。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经济体的发展水平太高、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潜力太小,那么即使转股,将来也不一定能够收回成本,因为社会进一步发展的空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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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人看过2024-01-29
债权转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验资证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权的基本情况,包括债权发生时间及原因、合同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合同标的、债权对应义务的履行情况;
(二)债权的评估情况,包括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报告的文号、评估基准日、评估值;
(三)债权转股权的完成情况,包括已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人免除公司对应债务、公司相关会计处理;
(四)债权转股权依法须报经批准的,其批准的情况。
(五)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除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定执行外,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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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人看过2024-01-29
债权转股权的登记管理,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公司经营中债权人与公司之间产生的合同之债转为公司股权,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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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人看过2024-01-29
债权转股权的法律程序如下:
(一)债权转为股权的,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债权转股权的作价出资金额不得高于该债权的评估值。
(二)债权转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债权转股权作价出资金额与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三)债权转股权,如果需要经过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则依法须报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
(四)债权转为股权的,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涉及公司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公司应当一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除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的规定执行外,还应当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如果是合同之债,则应提交债权人和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股权承诺书,双方应当对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符合该项规定作出承诺;
如果是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则应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如果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则应提交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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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人看过2024-01-29
债转股的问题如下:
(一)从宏观角度来说,金融机构的债权转换为股权是否能够长期盈利,取决于宏观经济的发展潜力。债转股不是一个新鲜词,从上世纪末的金融危机中一路走来,债转股就为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做出特殊贡献。
(二)从本质上来说,债转股就是企业的债权持有人,把持有的债务转换成对企业的投资。从性质上来说,这是一个中性的金融工具,即等量债权转换为等量股权。那么,这笔交易是否划算,从其性质本身是无法判断的,需要从其长期影响来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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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人看过2024-01-29
债权转为股权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发生债务重组所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的,债务重组所得要求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准备以下资料:当事方的债务重组的总体情况说明(如果采取申请确认的,应为企业的申请,下同),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债务重组的商业目的;当事各方所签订的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债务重组所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情况说明;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明。
(二)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债务人对债务清偿业务暂不确认所得或损失,债权人对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应准备以下资料:当事方的债务重组的总体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债务重组的商业目;双方所签订的债转股合同或协议;企业所转换的股权公允价格证明;工商部门及有关部门核准相关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材料;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