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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7人看过2024-01-27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二)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
    (三)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四)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五)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 132人看过2024-01-27
    查找债务人财产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
    二、新闻媒体、中介机构或政府部门披露的债务人财产信息
    三、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交流获取财产信息
    四、通过债务人的客户了解债务人的应收帐款、预付款项;通过银行内部各部门和机构获取财产信息;通过社会公开或半公开悬赏获取财产信息。
    五、到公共财产管理及登记机关查找财产线索
  • 466人看过2024-01-27
    抵押人和债务人的区别主要体现为:
    1、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2、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人可以为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以外的第三人。
  • 175人看过2024-01-27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这里所指的破产财产作为清偿总额的,是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剩余的所有破产财产总额。
  • 146人看过2024-01-27
    内部债权债务一般来说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因内部资金调拨、交易事项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预付账款与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等项目。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前,个别会计报表要按权益法调整长期投资。但因各公司的投资比例不同,有的可能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投资。不同的核算方法对合并会计报表有时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按通常做法将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长期投资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相抵销,则会出现很奇怪的情形:抵销后的合并会计报表,实收资本(股本)项目只剩下母公司的实收资本数,股东列示为母公司股东。合并调整时可将子公司实收资本数调整转入资本公积,调整后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保持不变,而实收资本数就只反映母公司的实收资本,这样能更为清晰的反映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为控股公司的实际情况。
  • 125人看过2024-01-27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行使代位权的首要条件。只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护,不但主体资格要合法,而且债的行为也要合法。 
    2、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这时债权人才可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这是构成代位权的前提条件,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法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务,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4、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这是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一个法律约束。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因此只有当自己的债权存在不能实现的危险,才能行使代位权。
  • 135人看过2024-01-27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行使代位权的首要条件。只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护,不但主体资格要合法,而且债的行为也要合法。 
    2、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这时债权人才可以向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这是构成代位权的前提条件,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法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务,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4、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这是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一个法律约束。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因此只有当自己的债权存在不能实现的危险,才能行使代位权。
  • 140人看过2024-01-27
    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在出现特殊情况时,有限责任即不适用。从目前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对股东有限责任的排除有以下几种情况:
    (1)投资不到位,且未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的,可否定法人人格,由股东承担无限责任。
    (2)投资不到位,但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额的,则由股东在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3)抽逃资产的,由股东在抽逃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前两种情况发生于公司设立阶段,第三种情况发生于公司运行阶段。
  • 147人看过2024-01-27
    债务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
    1、债务重组方式;
    2、因债务重组而确认的资本公积总额;
    3、将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实收资本)增加额;
    4、或有支出。
    债权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
    1、债务重组方式;
    2、债务重组损失总额;
    3、债权转为股权所导致的长期投资增加额及长期投资占债务人股权的比例;
    4、或有收益。
  • 146人看过2024-01-27
    要。
    1、合伙人责任的性质是补充性责任。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顺序,决定了合伙人首先是以合伙的共有财产向债权人承担共同债务,然后再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的共有财产足以清偿合伙债务,则不发生合伙人的连带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即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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