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企业之债
  • 133人看过2024-01-27
    1、咨询清楚对方打算怎么去要债,如果是暴力手段,要谨慎委托,否则,一旦出了事情,债讨不回来,反而害自己限于犯罪境地。如果是一些其他的安全方式,则可以考虑。
    2、了解清楚要账公司收费方式,最好不要相信“先收费后办事”的方式,因为很多不正规的讨债公司,收了钱之后,不做事也没办法。但是还需要寻找债务人的就不一样了,因为找人是要有开销的,如果提供一个虚无的人员信息,到时候吃亏的是要账公司,这也是为了避免双方的损失。这点,可以找周围熟悉这方面的朋友。
    要账公司是否合法,问题的答案在于,要账公司是如何要账的,如何要账的过程决定了要账公司是否合法。因此,要账公司的操作方法即追债方法亦是客户找讨债公司进行委托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 123人看过2024-01-27
    (1)债转股。也称债务资本化。债务资本化是指债务人将所负债务转化为企业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对企业的债权转化为对负债企业的股权的情况。目前,我国行政法规中规定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机构与国有大型企来之间发生的债权转股权,即所谓的政策性债转股,但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其他企业之间的债转股,而且,企业间债转股作为一种缓解企业资金紧缺的新手段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2)债务转移。所谓债务转移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权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担的行为。
    (3)债务豁免。债务豁免是指负债企业以低于债务帐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即债权人豁免负债企业的部分债务,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债企业的负担。豁免部分债务带来的损失,应记入债权人当期营业外支出,但负债企业不宜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4)债务。抵消或债的混同。债务抵消分为法定抵消和约定抵消两类。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法定抵消不得附有条件或者期限。所谓约定抵消就是当事人互负债务,但标的物种类、品质甚至数量均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的抵销。债务抵销一方面可以免去双方交互给付的麻烦,节省清偿债务的费用;另一方面可确保债权的效力,以免先为清偿者有蒙受损害的危险,特别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人对于债权人有反对债权时,其债权人得以抵消,免除自己的债务,从而使自己处于优先清偿的地位。
    (5)直接融资增资减债。直接融资增资减债原则上不属于直接的债务重组的范畴,但有异曲同工之效。主要是负债企业在资本市场中吸引其他资金注入,改善资金紧缺的状况,使经营活动顺利进行,通过赢利来偿还债务。直接融资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利用股票市场,即企业通过在境内外发行股票筹得资金,从而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二是发行可转换债券。
  • 133人看过2024-01-27
    通知既对债务人发生效力,不同意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且无须经债务人同意。但是债权转让必须要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 133人看过2024-01-27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如果被继承人遗留有债务,继承人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再分割遗产。
  • 130人看过2024-01-27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 160人看过2024-01-27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该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的,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可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未通知债务人并不影响该转让在债权人(让与人)和受让人之间的效力。债权转让虽说是法定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时,要受到许多条件的限制,要想使债权转让具备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护,应保证债权转让的合法有效。
  • 119人看过2024-01-27
    (1)第三人是否承担债务债务的承担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地位而承担全部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的债务承担方式称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原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按份或连带承担债务的承担方式称之为并存的债务承担。通常情况下,债务承担的前提是已经存在的债务合法有效且依规定或者约定此债务不专属于债务人本人的。
    (2)债务转移是否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的承担须由第三人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这种合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债务转移即成立。最后,债务转移应当得到债权人的同意。如果是由第三人和债权人达成债务转移协议的,协议本身即体现了债权人对转让债务的认可,不需要债权人单独进行同意的表示。但如果是由第三人和债务人协议转让债务,则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
    (3)第三人是否有明确的承担债务的承诺。债务承担的法律效力为:免责的债务承担由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承担债务,原债务人不承担责任;并存的债务承担由债务人和第三人按份或连带对债权人承担责任。是否有明确的承诺也是区分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承担的明显特征之一。第三人代为履行往往是在没有任何许诺的情况下代债务人履行其债务,因其没有任何受合同约束的意思表示,故当其履行不当时,债权人没有权利要求其承担责任。而债务承担中,第三人既然有明确的承诺,表示愿意受合同的约束,就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 139人看过2024-01-27
    开展金融债务重组的企业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发展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
    2、企业产品或服务有市场、发展有前景,具有一定的重组价值;
    3、企业和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金融债务重组意愿。
    综上,企业金融债务重组需要符合国家的一系列政策和规定才行,不能随意进行金融债务重组
  • 130人看过2024-01-27
    一、同时式执行。即对两个以上的连带责任被执行人实行同时发执行通知书,又分为两种方法,一是对各被执行人同时采取全额执行强制措施,然后合并被执行财产,完成法律文书的指令。二是按份合并执行法,即按照法律文书指令的给付内容先分到各被执行人头上,然后根据执行情况进行相加来完成执行指令。此种方式适合各被执行人都有履行能力的案件。
    二、选择式执行。即对一般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在查明各被执行主体的履行能力后,择其易于执行的被执行人先执行,该方式执行效果明显,执行周期短,实践中较为常见。此种执行方式的后果是产生被执行主体之间的追偿权,也是特别容易引发抗法和信访案件发生的一种执行方式。
    三、转换式执行。即根据具体案件灵活采取前两种方式并据案情随时转换执行方式。补充连带责任的执行是指主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才执行从债务人财产的执行方式。
  • 158人看过2024-01-27
    一、公司整体转让协议签署时,受让方应该对转让公司的财务、债务、管理规范等方面做具体全面的了解,以确保自身的利益。
    二、如果公司是转让给原属于公司外部的非股东的话,这时公司的其他股东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只要在公司原有的其他股东没有行使这一权利、同意转让的情况下,第三方才有资格进行转让。
    三、公司整体转让协议中,需要注意公司的债务和资产问题,注意区分公司100%转让和资产或项目的转让的区别,关于转让标的条款需要特别谨慎。
    四、公司整体转让协议中,需要进行股权的内部登记,其中应该包括公司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出资证明等组成部分。
    五、公司转让协议中最好约定关于投资风险的转移条款,这样的话,如果在转让之后发生投资风险,双方更容易界定责任人。
    六、违约责任条款也是公司整体转让协议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其中应该包括陈述守约义务、违约赔偿、重大违约。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