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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1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依照本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特定情况下,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范围,限于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合伙人,而对该债务,其他合伙人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在这一点上,与普通合伙企业相比,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对债务的清偿保障可能相对弱些。另一方面,本法对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因此,如何保护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的利益,是一个重要问题。
  • 100人看过2024-01-01
    合伙制因具有独特的较为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曾被认为是投资银行最理想的体制。选择企业的经营合伙人可以参照以下内容:
    1.谨慎选择合伙人的人选。
    2.时刻掌握主动权。
    3.股东要签订竞业及商业保密协议。
    4.对待能人的方式。
    5.处理冲突时做好最坏的打算。
    6.在合作中建立良好的沟通。
  • 100人看过2024-01-01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1

    共同承担风险是合伙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是合伙法律关系区别于借款等法律关系的关键要素。自然人之间约定共同承担风险的,应认定为合伙法律关系。自然人之间约定一方提供资金并收取固定回报的,一般应认定为借款法律关系,但双方通过实际履行行为达成共同承担风险的合意,变更了合同约定的,仍应认定为合伙法律关系。

    当事人共负盈亏的约定与一方自愿退出时其他当事人退还其出资及相应利息的约定相互矛盾,应视为约定不明。如果当事人在履行过程中实际共负盈亏的,则应认定为合伙法律关系。否则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释明,由当事人协商明确其法律关系性质。当事人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人民法院按借款法律关系处理。

  • 100人看过2024-01-01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网购平台合作时一般要签订合同的,因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而合同履行地一般是网购平台所在地。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100人看过2024-01-01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

    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 100人看过2024-01-01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 100人看过2024-01-01

    (1)有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权利;

    (2)有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权利,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有权按合伙企业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必再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6)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不受其民事行为能力的有无而继续保有有限合伙人资格的权利。

  • 100人看过2024-01-01

    原则上说是不可以的,要开加盟店商标就要许可给别人用,没有注册成功的商标是不可以办理许可备案的。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 100人看过2024-01-01
    注册商标不一定可以加盟,需要申请第35类,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加盟商)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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