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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1
    合伙出资算股份方式:
    1、合伙人的出资份额按原出资金额占总出资额的比例分配;
    2、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出资,需要评估定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评估方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规定;
    3、随着企业的发展,必然会有进出,在分配上必然会产生各种利益冲突。因此,合理的股权结构是企业稳定的基石。
  • 100人看过2024-01-01
    (1)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
    A.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
    B.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2)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
    (3)个人合伙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 100人看过2024-01-01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合伙企业合伙入至少为2人以上,这是最低的限额。最高限额未作规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同,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不允许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由各合伙人通过协商,共同决定相互间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合伙协议应当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对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4.有合伙企业名称。
    合伙人在成立合伙企业时,必须确定其合伙企业名称。该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管理的有关规定。
    5.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合伙企业要经常、持续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有一定的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所谓必要条件,就是根据合伙企业的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如果欠缺则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条件。

  • 100人看过2024-01-01
    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01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 100人看过2024-01-01
    有注册商标不一定是加盟店,但是加盟店必须要注册商标,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01
    合伙有限公司的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合伙人承担债务的限额以合伙企业的全部债务人额度。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不同于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组成,前者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不执行合伙事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相对于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允许投资者以承担有限责任的方式参加合伙成为有限合伙人,有利于刺激投资者的积极性。并且,可以使资本与智力实现有效的结合,即拥有财力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作为普通合伙人,这样使资源得到整合,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 100人看过2024-01-01
    1、投资决策风险。
    投资决策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项目定位不准和决策程序的遗漏上。
    2、企业经营风险。
    企业经营风险主要是指被投资企业的业务经营风险。
    3、资本市场风险。
    某些行业、某种投资方式等的具体政策规定的突然改变,即资本市场的变化,很可能会增加投资人意想不到的风险。
    4、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上。
    5、执行风险。
    执行风险的影响因素主要表现在时间上。
  • 100人看过2024-01-01

    合伙协议中,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退伙财产:

    1.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3.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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