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企业之债
  • 100人看过2024-01-01
    1、需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采用书面形式。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不能进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财产质押,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1
    1、可以继承合伙财产份额,但合伙人身份要看具体情况。
    2、如果其他合伙人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即人民事行为能力人只享有合伙财产份额,不参与经营。
    3、如果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则合伙和企业退还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的财产份额,从而退伙。。
  • 100人看过2024-01-01
    首先,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其次,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
    这一区别有两重意义,第一说明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有限公司具有绝对独立的人格。第二说明合伙企业的财产只具有相对独立性,有限公司的财产具有绝对的独立性。合伙企业是每一个独立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组合成立的,具有人合的性质。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它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经营活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参与诉讼,享受其他各种权利,但在承担债务责任方面,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则具有连带关系。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一个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其他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即使他们内部定有承担债务责任比例的协议,也不能对抗对外的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方面的区别,与它们在产权结构方面的区别有密切的联系。
    合伙企业的产权结构是一元结构,而公司的产权结构是二元结构。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因此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
    最后,合伙企业与公司在设立方式、运营结构、投资的撤出和转让以及企业的延续和解散等方面也有明显的区别。
    在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公司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这些机构依法律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及外部事务行使职权。
  • 100人看过2024-01-01
    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 100人看过2024-01-0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的,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1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
    3、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不能。散伙协议对合伙债务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散伙协议对合伙债务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当合伙终止时,合伙人全体协议一致订立散伙协议,并对合伙债务进行划分的,协议不得对抗第三人,也就是说债权可以要求合伙中的一人、几人或合伙全体履行债务的请求。
  • 100人看过2024-01-01

    1、主要是指责任有限,有限合伙的概念应包含三个方面的要素:主体、法律基础、责任。但以上各国的立法都有所欠缺,并未涵盖有限合伙的全部要素与特征,如或是遗漏了有限合伙的基础法律关系--合伙合同,或是把普通合伙人的责任仅局限于无限责任,而未指出普通合伙人为二人以上的情况下还应负的连带责任。

    2、从另一层面上说,有限合伙作为一个完整的法律概念,应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二人以上互约出资,以经营共同事业之契约;二是依该契约而组成的商事组织体。

  • 100人看过2024-01-01

    企业型合伙是合伙作为整体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的外部表现形式。企业型合伙也是合伙企业的一种方式,依旧需要合伙企业法律的一些限制。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00人看过2024-01-01

    合伙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和经营积累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3、根据合伙经营的需要,合伙人有权推举负责人,负责合伙经营的主要工作。

    4、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所取得的收益,享有按约定分享的权利,等等。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