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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1
    欠款合同上没有写利息就认定为无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法律还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100人看过2024-01-01

    1、遇到欠钱不还的人应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债权人在借款期限到后,提醒对方尽快清偿债务。

    2、也可以约定或者订立新的延期偿还合同。

    3、债务人拒不还款,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形,债权人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诉讼状,法院依法受理。

  • 100人看过2024-01-01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担保人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 100人看过2024-01-01
    欠款结清欠条应及时索回并销毁,以避免发生纠纷,或者让对方出具收条。如果是分期还款,则每次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条证明还款事实;如果是一次性归还欠款,欠款人应向出借人要回借欠条原件,或由出借人出具收条;如果部分还款,也应与出借人协商修改欠条或者由出借人出具收条;借款如果约定有利息的,收条上应注明是支付利息还是归还借款本金。
  • 100人看过2024-01-01

    1、注意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一般来说,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但是担保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物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债权人可以就主合同纠纷和抵押合同纠纷一起提起诉讼,但应遵守主债权诉讼时效的规定,此时以债务人和抵押人为共同被告。

    3、抵押权人可以在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内单独就抵押权的实现提起诉讼,此时以抵押人为被告。

  • 100人看过2024-01-01

    1、谈谈要求补张欠条,事先做好一些准备,带好有录音功能的手机,在谈话之前这些就起到很大作用了,当然如果对方愿意补欠条的话这个也就不需要了,如果对方不愿意,那么你就可以去法院公证,有了这段录音可以作为有效证据;

    2、搜集固定其它证据,如有其他人知道有欠款事实的,可以找人证作证,有相关证据证明欠款事实或者欠款人对其债务承认、认可的均可以要求给付。

  • 100人看过2024-01-01
    欠条如果不是欠款人写的,可以找对方质证。经质证后确认欠条是假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主张欠条无效,要求债务人根据真实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重新补欠条。对方拒不补写的,可以搜集其他证据,如转账记录、手机短信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资料,到法院起诉要求偿还欠款,拒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120人看过2024-01-01

    1.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2.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3.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 100人看过2024-01-01

    1.折价方式

    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后,而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

    2.拍卖方式

    拍卖又称为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采用拍卖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担保效能。有条件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首先采用拍卖方式。

  • 100人看过2024-01-01
    抵押人可以申请特别程序请求法院实现抵押权。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不动产上存在抵押权的案件,而这些案件只是就主债权进行确认,对不动产上的抵押权不进行确认,或案外人没有经过法院对不动产上抵押权的确认,对不动产上的抵押权主张行使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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