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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1

    借款协议是有时间限制的。具体情形如下:

    (1)有约定的按约定;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行为人可以进行补充协议;

    (2)补充协议都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100人看过2024-01-01

    1.法院主导型。即法院在破产程序中处于主导地位,选任破产管理人的权利在法院而不在债权人会议。法院有权决定破产管理人的人选而不受债权人会议的影响。

    2.债权人会议选任,法院或其他机构选任为补充。这种立法模式中选任破产管理人的权力在于债权人会议。

    3.依法院依职权选任为原则,以债权人会议选任为补充,即双轨制。法院在裁定债务人破产时,为防止不良债务人转移破产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必须立即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接管。

  • 100人看过2024-01-01
    民法典规定,受损人在知道不当得利后,在3年时间内不主张返还不当得利的,就超过诉讼时效而失效。
  • 100人看过2024-01-01
    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取得利益,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就会构成不当得利之债。
  • 100人看过2024-01-01
    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取得利益,并且取得的利益他他人损失的,就会构成不当得利。
  • 100人看过2024-01-01
    首先,在员工怀孕期间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倒闭,由企业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对员工的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赔付项目规定的不是很明确。依据有关规定,产期期间的工资必须全额支付;孕期和哺乳期期间的赔付的具体数额,和公司具体协商后确定;经济补偿金部分,依据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孕妇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100人看过2024-01-01
    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借款人没恢复还款能力的,解除合同后债权人可以要求提前还款。
  • 100人看过2024-01-01

    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

    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育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 100人看过2024-01-01

    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是可以约定放弃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并且要在合同载明放弃不安抗辩权的条款。

    不安抗辩权的行为表示方式:

    1.中止履行

    2.追回已在途中的货物

    3.追回已在途中的货款

  • 100人看过2024-01-01

    债权的清偿顺序是在公司清算剩余财产清偿顺序的最后,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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