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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6人看过2024-01-21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建筑企业法制观念薄弱,合同签订与管理存在问题一些建筑企业虽然知道拖欠款可以靠法律来解决,但在实际遇到问题时并不愿意诉诸于法律,一是怕引起纠纷影响与业主的关系及在其他业主心中的企业形象,二是打官司需要牵扯到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耗费时间比较长,且即使胜诉也不一定能够顺利的执行。
  • 235人看过2024-01-21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发包人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有关规定按工程的形象进度按时支付工程款。
    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或者按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工程款结算。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 411人看过2024-01-21
    (一)因竣工结算报告引发的争议问题
    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建设工程领域一般倾向于采用格式化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这些格式合同中一般都包含决算异议期限,即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决算报告后在10天内必须提出意见,逾期无答复视为同意。
    但实际情况往往使得发包方不可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反应。有时发包方资金没有调动到位,为了扣押决算书拖延支付时间,往往通过非授权职员收件,最后收件人自己承认未能转交授权人员,自然也无法反应。而承包方认为发包方收到决算书后,在约定时间内未提出意见,根据合同规定,决算书已经生效,要求立即结算付款,而发包方则以授权人员未收到决算书,或者审核需要时间或声称已经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核算相抗辩。
    (二)解决因竣工报告争议的办法
    将结算文件用特快专递向发包方项目负责人邮寄并公证该过程。值得注意的是,需要给发包方一个合理的审查时间。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竣工结算报告如果得到确认,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如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如未达成延期支付协议,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146人看过2024-01-21
    1、索赔证据的收集应由施工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
    索赔证据主要存在于施工现场,即使个别索赔证据存在于施工现场以外,也需要根据施工现场的情况决定是否收集,因此施工项目现场管理机构离索赔证据最近,对可能产生索赔的情况最了解,由其负责收集索赔证据最有效率也最易成功。实践中,部分施工项目现场管理机构仍存在重质量轻核算、重进度轻索赔的观念,已严重影响索赔证据的及时有效收集,这种观念应尽快转变。
    2、索赔证据的收集过程必须合法
    索赔证据的收集必须合法,否则不具有证明力。首先,收集的索赔证据必须真实,不能是虚假或伪造的证据;其次,收集索赔证据的方式必须合法,不得采取威胁、利诱等方式收集证据;最后,收集到的证据必须是收集者依法可以合法持有的证据。
    3、索赔证据的收集应具有前瞻性,并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大量索赔证据存在于施工过程资料文件中,但很多施工过程资料文件形成时,索赔事项尚未发生,等索赔机会出现时,才发现需要过去形成的某项施工过程资料文件作为证据,若当时并未收集此项证据,索赔机会出现时很有可能已无法收集到该证据。因此索赔证据的收集应具有前瞻性,不能为索赔而收集证据。实践中有效的作法是,将索赔证据的收集与施工过程资料文件的档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在加强施工过程资料文件的档案管理的同时,也有效避免了索赔证据的遗漏。
    4、索赔证据的收集必须及时
    施工过程周期长,索赔证据随时都可能出现,及时进行收集可最大限度提高证据收集的成功率。首先,索赔事件刚刚发生时,相关人员对刚发生的事情印象深刻,现场相关情况或物证尚未消失或发生改变,有利于真实反映当时的客观情况,也容易获得对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确认,此时最容易收集到索赔证据,同时这些索赔证据也最具有证明力;其次,及时收集有利于避免因对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变动或现场情况的变化而增加的收集证据工作的难度;再次,及时收集可以避免由于积累过多,使对方管理人员从控制预算的角度出发而强行减量或拒签的风险;最后,及时收集有利于避免证据收集的遗漏。
    5、索赔证据的收集必须全面、完整
    索赔证据应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方能有效地证明索赔事项,保证索赔成功。因此索赔证据的收集过程不应停留在简单的获取现成证据的层面上,索赔证据的收集应与索赔证据的审查结合起来,在获得初步的索赔证据的基础上,应仔细分析审查索赔证据是否全面、完整,据此主动收集新的索赔证据,弥补现有索赔证据的不足,以达到索赔证据全面、完整的目标,从而保障索赔的成功。
    6、索赔证据的收集应当采用合适的方法
    不同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其收集也可采用不同的方法或技术手段。现实中,索赔证据以对方确认的书证为主,但也不排除其他证据形式,施工单位也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其它方法或技术手段,如录像、照相、鉴定、封存保留物证等,必要时还可采用公证的方式获得证据。
    总之,索赔证据的收集也是一项专业的工作,建议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人员专职进行。
  • 147人看过2024-01-21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4、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353人看过2024-01-21
    工程索赔费用怎么计算工程索赔金额的计算方法很多,各个工程项目都可能因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分别是总费用法、修正的总费用法和实际费用法。
    1、总费用法
    计算出索赔工程的总费用,减去原合同报价,即得索赔金额。这种计算方法简单但不尽合理,因为实际完成工程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所增加的费用,而这些费用是属于不该索赔的;另一方面,原合同价也可能因工程变更或单价合同中的工程量变化等原因而不能代表真正的工程成本。凡此种种原因,使得采用此法往往会引起争议,故一般不常用。
    但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当需要具体计算索赔金额很困难,甚至不可能时,则也有采用此法的。这种情况下,应具体核实已开支的实际费用,取消其不合理部分,以求接近实际情况。
    2、修正的总费用法
    原则上与总费用法相同,计算对某些方面作出相应的修正,以使用结果更趋合理,修正的内容主要有:
    一是计算索赔金额的时期仅限于受事件影响的时段,而不是整个工期。
    二是只计算在该时期内受影响项目的费用,而不是全部工作项目的费用。
    三是不直接采用原合同报价,而是采用在该时期内如未受事件影响而完成该项目的合理费用。根据上述修正,可比较全理地计算出索赔事件影响,而实际增加的费用。
    3、实际费用法
    实际费用法即根据索赔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加,按费用项目逐项进行分析、计算索赔金额的方法。
    这种方法比较复杂,但能客观地反映施单位的实际损失,比较合理,易于被当事人接受,在国际工程中被广泛采用。
  • 217人看过2024-01-21
    工程索赔的具体情形不同,索赔的日期也会不同,主要有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等等。
    1、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
    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2、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
    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3、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
    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4、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
    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 1276人看过2024-01-21
    工程赶工费是施工合同约定工期相比定额工期有提前,施工单位为缩短工期所发生的费用。关于赶工费的计算,各地的计算赶工费方式不太一样。一般赶工费会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由乙方提出,建设单位进行核实确定结算是增加。
    一、经济措施
    经济措施是指实现进度计划的资金保证措施。增加资源投入,这是最常用的办法,如增加劳动力、材料、周转材料和设备的投入量等。但这种方法会带来如下同题。
    1、造成费用的增加,如增加人员的调遣费用、周转材料一次性费用、设备的进出场费用等。
    2、由于增加资源造成资源使用效率的降低。
    3、加剧资源供应的困难,如果部分资源没有增加的可能性,则加剧分项工程之间或工序之间对资源的激烈竞争。
    二、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主要是指采取加快施工进度的技术方法。
    1、改善工具、器具以提高劳动效率。
    2、提高劳动生产率,主要通过辅助措施和合理的工作过程,但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加强培训。这也会增加费用,而且需要时间,通常培训应尽可能提前。
    注意工人级别与工人技能的协调。
    工作中的激励机制,如奖金、小组精神发扬、个人负责制、目标明确。
    改善工作环境及工程的公用设施。
    施工小组时间上和空间上合理的组合和搭接。
    避免施工组织中的矛盾,多沟通。
    3、改变网络计划中工程活动的逻辑关系,如将前后顺序工作改为平行工作,或采用流水施工的方法。但这又可能产生如下问题。
    工程恬动逻辑上的矛盾性。
    资源的限制,平行施工要增加资源的投入强度,尽管投入总量不变。
    工作面限制及由此产生的现场混乱和低效率问题。
    4、将一些工作合并,特别是在关键线路上按先后顺序实施的工作合并,与实施者一起研究,通过局部调整实施过程和人力、物力的分配,达到缩短工期的目的。
    5、修改实施方案,如将现浇混凝土改为场外预制,现场安装,这样可以提高施工速度。例如,在某一国际工程中,原施工方案为现浇混凝土,工期较长。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国技术人员缺乏,劳动力的素质和可培训性较差,无法保证原工期,后来采用预制装配施工方案,则大大缩短了工期。当然,这一方面必须有可用的资源,另一方面又可能会造成成本的超支。
    三、合同措施
    合同措施是指对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合同工期与有关进度计划目标相协调。
  • 112人看过2024-01-21
    需要。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可以约定违约金:
    (1)接受了用人单位的专项培训,并且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协议的,需要支付违约金;
    (2)劳动者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违反了协议内容,需要支付违约金;
    除了以上两种情形,不得约定违约金。自动离职,因为没有交接工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追偿。
  • 270人看过2024-01-21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国外专利网站有哪些如何查找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国外专利网站有哪些如何查找呢

    现在申请他国家的专利网站分为三大类型。如有,国际组织、地区组织、以及部分国家专利局的个体形式。世界性的组织上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小企业司(SMEs)、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及TRIPS专栏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此外还有地区类型的组织。

    地区性的组织发展往往在以后会发展为国际性组织,因为如果成员国参与多了就像一个大家庭一般,地区性组织有: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欧洲专利局(EPO)、比荷卢知识产权组织(BOIP)以及欧盟商标与外观设计注册局信息;国家局当然就多了,世界上的每个国家基本上都有自身的专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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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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