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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5人看过2024-01-21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深圳商标转让公证需要的资料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商标转让公证需要的资料

    1、转让或受让方是个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转让和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单位介绍信;

    3、转让或受让方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关的主题资格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单位介绍信;

    4、转让或受让方是股份制企业的,应提交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同意出让或受让商标使用权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5、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深圳商标转让公证需要的资料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00人看过2024-01-21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 360人看过2024-01-2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的手续有哪些
    1、先变更许可经营范围,再变更营业执照范围;
    2、如果需增加生产的许可经营范围则是非常麻烦的。首先你向加工消防灭火设备的发证部门申请增加生产消防栓应急照明的许可范围。这个申请环节最是麻烦,可能还需要向质监部门申请生产许可证,这个环节就麻烦,耗时也会很久。
    3、增加了许可证的范围后,再增加范围执照范围,这个环节非常简单。找工商局准备资料第二天就能下来。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21

    1.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限已经到了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

    2.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而解散公司的。

    3.因为公司与其他公司合并或者公司分立成了多个公司而需要解散的。

    4.公司被依法吊销了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公司或者被撤销的。

  • 100人看过2024-01-21

    1.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3.召开债权人会议,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4.确认破产债权;

    5.确认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6.清算组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 100人看过2024-01-21
    一、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

    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是企业破产程序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现象。这种债权经依法申报,权利人即有权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加分配。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是由管理人行使的财产请求权,从广义上说,也属于债权,但并非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对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对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提出异议的,或者拒不履行义务的,依照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管理人或相对人申请,可由受理破产案的人民法院按民事诉讼审理。

    二、以清偿顺序为标准

    可分为:优先清偿权: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第一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列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二顺序债权。即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第三顺序债权。即普通破产债权,包括银行和其他债权人未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

    三、以债权的设定破产人是否提供了财产担保为标准

    可分为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为普通债权。

    四、以债权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为标准

    可分为:已申报债权、补充申报债权和未申报债权。

    五、以债权人的债权在债权人会议是否享有表决权为标准

    可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和无表决权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只要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即为无表决权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即为有表决权的债权。

  • 100人看过2024-01-2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需要什么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 100人看过2024-01-21

    1.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是指债务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且出现破产原因的情况下,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2.请求确认债务人行为无效纠纷,指债务人进入破产案件审理程序后,破产管理人主张债务人实施行为无效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引起的纠纷。

    3.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审理后,管理人与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因清偿破产企业债权而引发的纠纷。

  • 100人看过2024-01-21

    1.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应当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

    3.召开债权人会议,应当在债权申请期限届满后15日内召开;

    4.确认破产债权;

    5.确认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6.清算组编制破产清算结束报告,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后,报授权部门审批。

  • 100人看过2024-01-21
    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应该继续承担清偿责任,直到债务还清为止。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三)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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