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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1

    1、合同性质不同。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合同目的不同。

    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典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

    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 100人看过2024-01-21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制度是公司法确立的,由公司章程具体约定。不建议作收回或下放的处理。如有具体事项,可用股东个人委托等形式完成事项办理。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等

  • 100人看过2024-01-21

    1、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劳动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2、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 100人看过2024-01-21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
    2、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出现了法定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能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100人看过2024-01-21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
    2、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出现了法定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能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100人看过2024-01-21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是
    雇员租赁原则;
    同工同酬原则,即被派遣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用工同筹;
    拒绝垫付原则,即派遣单位要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能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垫付;
    以及受益归责原则。
  • 140人看过2024-01-21
    、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的区别
    1、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于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规定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上班;
    3、涉及主体不一样。劳动合同只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合同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
    4、是否能够签订非全日制合同方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5、岗位不同。任何岗位可以,劳务派遣合同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6、对于单位主体的规定不同。劳动合同的单位方注册资本没有要求,而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
  • 100人看过2024-01-21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
    2、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出现了法定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能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100人看过2024-01-21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00人看过2024-01-21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之间既有内在联系,又有本质区别。在功能上,两者都具有社会风险化解的功能。在我国社会保险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商业保险是对社会保险的补充,但两者还是存在本质区别的,具体区别如下:

    一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其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其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民事契约,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由,不具有强制性。

    二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商业保险的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在此前提下对投保者给予经济补偿。

    三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一般都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共同承担;但是商业保险完全由投保人个人承担,国家与用人单位不予缴纳。

    四是政府的角色和责任不同。在社会保险中政府一般承担财务上的最终兜底责任;但是在商业保险中,政府主要是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督,保护投保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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