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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22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差别
    1、个人独资企业必须要有固定的生产制造经营地和合理合法的企业名称,而个体工商户可以不起字号的名称经营,但个人独资企业在起名字时必须要挑选行业字号,但需要留意的是,操作实务中,二者在名称挑选上均可以是某某某工作“坊”、“工作室”,或是某某某中心、某某某研究院这些取名。个体户管理条例里边明确要求:“个体工商户无固定场地的摊贩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实际情况要求。”因此,固定场地不是个体经营者设立的必要标准,但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必须有固定的生产、制造和经营场所。
    2、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人和经营人都必须是投资开设个体工商户的自然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与经营人可以是不一样的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可以授权委托或聘请别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是可以分离出来的,个人独资企业更满足当代企业规章制度的特点。此外个体户投资者不可出让,操作实务中需要注销后,再次注册登记为别的投资者经营,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可以开展工商变更登记,投资者变动涉及到依照资产出让个人所得征缴个税的问题,操作实务中,许多会将该出让个人行为与公司股权转让搞混。这一点需要留意。
    3、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开设子公司,还可以委任别人做为个人独资企业子公司的责任人。个人独资企业不仅可以在登记管理机关辖区内开设子公司,还可以在外地开设子公司,由开设子公司的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任。但个体工商户按要求不可设立子公司,可见独资企业的整体经营规模普遍超过个体工商户。
    4、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法律法规影响力都不同样,在民事、行政、经济法律制度中,个人独资企业是以企业的为名开展法律法规主题活动,而个体工商户是不是可以做为其他组织或别的经济机构的一种方式,一直是国内民法学家的争论对象。现阶段操作实务中,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变成别的企业的公司股东,以企业的为名具有企业的权利和义务。而个体工商户不可以以企业的为名做为别的企业的公司股东,只有以投资者(自然人)的真实身份变成别的企业的公司股东。
    5、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在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优惠政策上的规定也各有不同,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要求,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创建财务管理制度,必须做账。而个体工商户因为状况繁杂,是不是要创建企业会计制度争论较多,在执行的新会计法中也只干了原则问题的要求。依照稽查状况看,各个工商户可以依照税务局的规定创建帐户,假如税务局不做规定,还可以不开展财务核算。此外在税收优惠政策层面,在查账征收时二者也是有一定的差别。
    6、二者经营范围的限制也不一样。在经营范围上,个体户遭受的行业限制较多,而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范围要比个体户要大很多,比如说:互联网销售宠物药品的业务,个体户是法律法规不允许的,但法律法规容许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该项业务。线下经营也是一样,个体户的经营范围相比于个人独资企业,遭受的限制更多。
  • 100人看过2024-01-22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即可。

  • 107人看过2024-01-22

    名义股东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基于某些原因与其他人订立合同,约定投资收益由实际出资人享有,该与之签订协议的人只是名义上的出资人,即名义股东,其实质为挂名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的协议的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名义股东依照形式主义原则对公司外第三人承担责任。形成名义股东现象的原因比较复杂,例如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或者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因此种约定和做法对于公司登记和公示造成负面影响,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均不被行政和司法机关认可。一旦发生纠纷,实际出资人的利益无法获得保护。2024年《公司法解释(三)》的颁布首次明确了名义股东的概念,并对其与实际出资人发生纠纷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进行的规定,从法律上认可了名义股东。

  • 108人看过2024-01-22

    一、股东的权利的划分

    股东的权利是指股东因为出资而享有的对公司的权利。英美公司法并没有具体明确地列举股东的权利,但是,一般赋予股东的最为核心的权力是投票权;此外股东获得信息的权利和诉讼的权利也是突出的权利。

    其实,从不同的角度还可以对公司股东权进行分类:

    一是从行使股东权的主体人数分为单独股东权与共同股东权。单独股东权指的是可以单独行使的权利,如表决权等;共同股东权指的是需要占一定比例股份的股东方可行使,如股东会召集权等。

    二是按股份的种类分为特别股东权与普通股东权。特别股东权指的是特别股股东行使的权利,如优先股股东的权利;普通股东权指的是一般股东权。三是从股东权的来源分为法定权与约定权。法定权指的是依公司法所享有的,公司章程不得剥夺的权利;约定权指的是可以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赋予的或限制的权利。

    股东权利主要范围

    在《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是散见于各个条文之中。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股东权利归纳如下:

    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因此,不论股东大小都有权参加股东会,并以章程行使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参加股东会议,有权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股东在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内拥有了表决权,也就相应的拥有了对董事、监事的任免权,以及体现在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如公司资本的增减、公司的合并分立等。

    2.查阅权

    股东要参与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其前提是要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因此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查阅权是各国公司法的普遍规定,而且不能以章程加以限制或剥夺。

    3.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具有人合的因素,因此,按照《公司法》第35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所谓的同等条件,主要就是价格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性公司,股东的转让不受其他股东的限制,因此股东拥有的是优先认股权。但这种优先权行使的前提是,公司向原股东以其持股比例配送或配售新股。

    4.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按照公司资本维持原则,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获得股权后,法律禁止股东抽逃出资。但是,股东为了转移投资的风险或者收回本金,股东可以转让其出资或股份。当然,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的转让受到限制,须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则可以比较自由的转让,但目前只有上市公司才能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股票交易。

    5.红利的分配权

    红利的分配权也是股东的核心权利。作为投资者向公司出资的主要目的是得到收益。要分配红利,首先要有可分配的利润;而且各国公司法对红利的分配都作出了严格的限制。对此,《公司法》第177条的规定是:"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6.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当公司依法终止清算后,还有剩余的财产,这时候股东才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我国的公司法也对股东的质询权、诉讼权作出了规定,但是实际的操作性是存在问题的,这在"少数股东权益的保护"一节中再作阐述。

    二、股东的义务

    权利与义务总是相对的,股东享有权利,也要承担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应当承担如下义务:

    1.股东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2.缴纳认购的出资额。股东认缴出资后,就负有缴纳出资的义务,如果圾东认缴了出资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缴纳出资的义务,它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3.资本的充实责任为防止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股东负有资本充实的责任。这种责任可能表现为几个方面:一是不得抽逃注册资金;二是公司设立后,股东负有填补资本的义务。

  • 100人看过2024-01-22

    可以的。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

    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 100人看过2024-01-22

    1.业务转移。即将现有业务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来进行,就可以享受个人独资企业的低税率和高扶持的双重优惠。

    2.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原企业的采购或销售平台。设立一个贸易型的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原企业的采购或销售平台。由新设立的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跟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将利润截留在贸易型个人独资企业内,由个人独资来纳税,以实现整体的税负的降低。

    3.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也是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时比较常用的一种方法。

  • 130人看过2024-01-22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试用期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109人看过2024-01-22

    能。

    1、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

    2、法人代表并没有股东非股东的限制。

    3、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4、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股东。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行使职责。法定代表人对股东(或股东会)承担责任和享有权利。因此,非股东法定代表人应与股东(股东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没有签订聘用合同,则存在很大风险。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但一个法人可以同时担任多个公司的法人。

  • 304人看过2024-01-22
    股东退股后对之前债务不负责任。股东退股后,不再具有股东资格,享有股东权利,也不再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但是,没有退股协议书,股东不能退出公司,或者会被视为没有退出公司,退股之后公司发生的新债务,债权人仍会向退股人主张债务。
  • 100人看过2024-01-22

    一般商标注册需要12个月左右,具体流程如下:

    1、形式审查(约20日):商标局对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手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若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实质审查(约6-8个月):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禁用条款、不具有显著性、存在近似商标等)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3、初审公告(3个月):商标初审公告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4、领取注册证(约1个月):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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