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数1:给商标取个好名
所谓好名就是:好念好记,易于市场传播,独创性,显著性,合法性。
既要接地气,又要有个性,也不能碰法律红线。
招数2:设计一个好的商标logo
招数3:前期做足近似查询工作
提交注册申请之前,一定要登录“中国商标网”做系统地商标近似查询,或委托商标代理人进行商标查询,以降低被驳回的风险,提高成功率,避免浪费时间和金钱
招数4:组合商标分开注册
商标审查是按元素审查,元素有:中文、英文拼音、图形、数字等。注册前,先拆分元素,后按元素分别注册。
因为在提交组合商标注册时,一个元素有近似,商标整体驳回;相反地,拆分元素注册,一个元素有近似,不影响其它元素注册成功。
招数5:谨慎选择商标类别
商标注册有一必备神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里面包括45大类及若干小类。申请人要从里面指定商标保护范围,这个范围尽量覆盖你的商品及服务。下面举例来说:
卖皮鞋,申请第18类(皮革),和第25类(服装鞋帽)
开宾馆,申请第43类(餐饮住宿服务)
互联网IT企业,申请第9类(计算机周边设备)、和第42类(计算机研究与服务)
如果申请的类别不对或不全,就算商标注册下来也存在很大风险,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护。或者可能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造成商标近似,从而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招数6:及时驳回复审
如果很不幸,你的商标注册被驳回,也不要就此驳回不是灰心绝望,因为这并不意味着判你的商标“死刑”。我们开一使用还有最后一招:
在收到商标局驳回申请通知书15天之内,提出“驳回复审”,说不定通过复审之后,就可以让商标获得一次“重生”的机会哦。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流程如下:
1、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2、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3、登记机关在十五日内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营业执照。
可以的。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
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1、发给股票或其他股权证明请求权;
2、股份转让权;
3、股息红利分配请求权,即资产收益权;
4、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5、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6、对公司财务和监督检查权和会计财簿的查阅权;
7、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查阅权和复制权;
8、优先认购新股权;
9、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10、权利损害救济权利和股东代表诉讼权;
11、公司重整申请权;
12、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
股东表决权可以授权其他股东行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食品许可证丢了怎么办
一、首先在你当地的地市级以上的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内容大概是“XXX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于XX年XX月XX日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
二、拿着刊登了遗失声明的报纸,带上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到你办理营业执照的地方申请补办一个营业执照。
1、绝对理由
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
2、相对理由
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有:利益分配权、知情权、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权、股权转让权、公司经营查阅监督权、依法请求公司合理收购其股份、公司清算时剩余财产分配权利等。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4修订三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疑;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法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分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