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3.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实践中对破产管理人产生异议时,这个时候允许重新选择。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的,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1.核名。确定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和出资比例后,提交名称核名申请。(建议提交多个,提高申请通过率)
2.提交材料。名称核准后,确认地址信息、股东信息、业务范围,网上提交预申请。网上预审通过后,按预约时间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
3.领执照。正常情况下,如果注册地址和消防没有问题,可以携带批准设立登记通知书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刻章等事项。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制点雕刻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定人章、发票章,公司注册完成。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复印件,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
(3)若是租的某个公司名下的写字楼,需要该公司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该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还有租金发票。
1、不在注册地址办公,可能会被行政机关责令变更,未变更的,可能会被处以罚款。
2、公司住所地变更需要变更登记,并且在迁入新地址之前。
3、变更营业执照地址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租房合同或者是不动产权证书等资料。
公司不续签,需补偿员工
(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若合同期满后,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提出破产申请后,法院如受理破产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8、破产清算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