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的条件:
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资本过多
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公司严重亏损
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有的。只要在工商局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都可以刻制公章。公章不是工商局发放的,个体户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由本人亲自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准刻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第一步
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
第二步
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
第三步
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第四步
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第五步
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决定;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减少注册资本的,在报纸上登载的减资公告(原件1份)及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1、董事(会)制定方案
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应当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等。
2、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减资
股东(会)对董事(会)作出的上述方案进行表决,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形成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自股东会决定减资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告”主要针对无法联络上的特定债权人和不特定的潜在债权人(社会公众)。通知与公告是公司减资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违反该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对公告方式和次数可能有具体要求,在办理之前需要与主管工商机关进行沟通,按照其要求办理。
5、债权人保护程序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的,当然有权自由选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若尚未到期,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若公司拒绝或怠于提供相应担保,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清偿债务。
6、验资
虽然注册资本的增减属于企业自治的范畴,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由的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资本的增减以及增减的幅度。但是,基于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以及公司开展业务的需要,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因此,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应当聘请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相应的《验资报告》。
7、章程修订
减少注册资本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8、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后,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或决定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目的是摸清家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是股权受让人取得股东权利的标志;
2.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并生效是股东权取得的前提;
3.除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外,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生效的要件。
4.股东名册变更登记股权转让的计价依据;
5.具有工商变更登记的作用。
1.认缴出资时间一般为30年,到期后可以延期。
2.认缴登记制使得发起人可以约定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分期出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原则上不作限制。
3.为了避免股东逃脱出资义务,出资时间应当符合实际,认缴时间一般为30年不仅帮助股东减少出资压力,也限制了其无限延期的想法。
1.公司变更法人,准备资料齐全,最快十五日就可以完成;
2.但是,变更法人之后,和营业执照配套的税务登记变更、组织代码变更,银行对公帐户,银行组织信用证全部要变更,整套流程走下来,最快也要一个月才能完成更新手续。
3.《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