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流程
1、提交资料。在当地工商局网站填写企业设立申请表,按照提示填写企业资料、上传股东身份证照片、公司章程等
2、等待工商局审核
等待工商局的短信审核结果、办事流程。
3、打印申请表,股东签名,提交给工商局
审核通过后,网上填写的企业设立申请表打印出来,召集所有股东签名,到工商局提交股东签名的申请表,带上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部分先进地区例如北京,可以直接手机签字,不用去工商局。
部分先进地区例如北京,可以直接在这一步办理税务登记、税种核定。
4、等待工商局把营业执照、公章,快递给你
部分先进地区例如北京,可以连税局ukey(开发票用)一起快递给你。
至此,工商注册完成。
三、公司营业前准备
1、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执照后,30日内在当地税务局网站办理税务登记。部分地区需要先开银行基本户后才能税务登记。不懂税务登记的,可以联系自记账客服,协助你完成网上税务登记。
2、去银行开基本户(公司暂无支出无收入,可暂不开通)
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要不然要跑很多趟,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身份证、公财章、法人章。
3、申请领购发票(公司暂无收入,无需申领)
如果需要申领发票,直接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税种核定,申请发票就可以了,直接网上操作
公司清算公告登报后45日生效,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2、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4、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
5、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6、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商标变更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商标变更申请书;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根据变更的事项,需要的其它材料。
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电子税务局变更法人流程是:
1、自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法人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
2、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等材料;
3、税务局经审核,办理变更登记。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公司宣布破产的程序
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4、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5、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6、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
7、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商标变更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商标变更申请书;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根据变更的事项,需要的其它材料。
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除外商投资企业外的非公司企业法人、经营单位申请变更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