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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人看过2024-01-22

      股东申请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期限是六十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算。每个股东都可以申请,无论持股比例多少。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可以撤销的情形。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或规定,就应当认为长期有效。

  • 400人看过2024-01-22

    1、公司资产,需要满足资质标准中的净资产要求,新成立的以注册资金为准,而老公司,需要出具审计报告才能证明;

    2、办公场地,既然是对外营业,与员工办公的场所必须具备;

    3、必要的技术装备,在资质标准中有相应的要求;

    4、与资质要求相符的人员资格及证明,注册类人员需要注册到公司系统;

    5、社保证明,新办提供最近一个月,增项需要提供最近三个月。

  • 130人看过2024-01-22

    1、成立清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 105人看过2024-01-22

      股东实缴出资的证明方法有哪些

      1、公司章程

      有关股东认缴出资的证据,主要是公司章程。股东认缴出资的证据是最基础、最根本的证据。股东认缴出资,是投资人成为股东的起点。如果股东没有认缴出资的意思,即使表象上看,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的行为,但如果不是基于向公司出资的意思,而是基于借款的意思表示,那么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的行为,也不能被认定为缴纳出资。

      2、出资证明书

      实缴出资的证据主要包括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缴付出资义务的法律文件。出资证明书应当记载股东际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股东如果分期缴纳出资,公司应当就其每一期出资向其出具出资证明书。

      虽然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向履行了出资义务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但也有很多公司并未按照法律条文操作,或者操作并不规范。在这种情形下,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履行签发出资证明书的义务,但公司不履行该义务,不影响股东资格的认定,法院也可以根据公司向股东出具的缴纳出资确认书、收据、银行汇款回单等能够确认股东已经缴纳出资的证据认定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具有股东资格。

      3、股东名册

      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上应当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由此可见,股东名册对于股东资格具有推定被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具有股东资格的效力,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对抗公司。

      4、工商登记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很明显,工商登记的效力在于对抗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 106人看过2024-01-22

      如何行使股东表决权

      股东行使表决权有几种行使方式,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以下几种,

      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董事会在议事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

      3、累计投票制。享有的表决权数等于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待选的董事或监事人数。

      以上三种表决方式,在《公司法》中有相关规定。如果企业章程规定了表决方式,那么采取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

      4、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

      5、双重多数标准通过。

  • 257人看过2024-01-22

    1,企业想要认定高新企业是需要先拿到申请登记表的,并且申报表格正确无误的填写好,其中包括法人资料,员工登记,高新技术类型,高新产品申请等。

    2,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这是公司申请每一个证书都需要准备的东西。

    3,企业成立时候,股东商议的章程也是需要的。

    4,企业内部科技人员,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或者职称证明文件。

    5,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或者业务的可行性的报告文件。

    6,企业内部高新技术的产品业务的相关证明文件。

  • 155人看过2024-01-22
    查询注册公司信息的意义:

    消除对信息的不确定性。企业信息的公布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企业违规的风险,督促企业信息透明化,使社会更方便监督企业行为。一方面,企业信息公布的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杜绝空壳公司的存在;另一方面,企业的信用和违规情况有明显的减少,警惕企业不法行为。

  • 103人看过2024-01-22

      公司股东如何合法的退出公司

      股东不能随意地撤回投资,否则,会构成抽逃出资的行为,遭受行政和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退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一般情况

      (一)股权转让

      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股东也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情况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此种方式的关键在于寻找受让方,如果没有人愿意受让该股权,或者就股权转让价格不能达成一致,那么,也难以进行下去。而优点是只要有关各方达成一致,随后就是一些程序性的手续,简单易行。

      (二)先减资,再做股权转让

      如果没有受让方愿意另外支付对价来接受该转让的股权,而其他股东又同意该股东撤回投资款项,那么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首先,公司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即减少的数额为将该股东投资款额;然后,该股东再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可以通过减资决议的股东人数,那么这种方式的关键在于要征得这些人数的股东的同意。优点是其他股东在不必另行支付价款的情况下,而该股东又可以收回投资款。但是,在要经历减资和股权转让两项程序,比较麻烦。

      二、特殊情况

      (一)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除股权转让外,特殊情况下,股东还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二)解散

      解散也是股东退出公司经营的一种方式,但是,股东退出时能够获得多少价款要视清算情况而定。根据公司法181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2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106人看过2024-01-22

      股东对于履行了出资义务可以通过出资转账记录、股东名册、验资报告等方面进行证明。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东举证履行了出资义务若是以货币方式出资的,可以用银行进账单来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的义务。

  • 1028人看过2024-01-22

    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八个条件:

    1、年限: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5、科技人员: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取消学历要求);

    6、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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