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公司破产后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如果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
如果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未尽出资义务,则应当对未清偿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被限制高消费的法人代表可以变更,因为法人代表被限高是对企业的处罚,变更后对于企业法人的处罚仍然存在,并没有消灭。法人代表的变更应当到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
办理营业执照是企业注册登记进程中的一个环节,其一般进程为:
(一)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二)核名批准,正式提交企业注册登记申请,并准备注册文件;
(三)去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注册材料,得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四)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领取营业执照。
成立公司的流程:
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
2、拟定公司章程;
3、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4、领取营业执照;
5、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6、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公司合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异议股东的股份回购请求权。
2、对债权人的保护措施。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