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三)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申报的
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之日3个工作日内报送)
2、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一同报送)
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
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6、工作考勤记录卡(原件并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并复印件)
8、事故调查报告
1、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不可以进行直接的撤资,如果股东想要退股的话,需要通过股权转让、公司的减资或者公司的清算的方式来进行。如果公司需要清算的话,首先需要调查公司的财产状况然后进行清理。清算组需要根据债权人的申报以及调查清理公司财产的情况来作为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以及债权、债务目录的依据。
2、制订清算的方案:编制完成公司财务的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该制订相应的清算方案,对债权和清偿债务的收取做出具体的安排。
3、公司的清算方案需要经过股东会议的确认或者相关部门的批准,股份制的公司需要向股东大会提交清算的方案,股东大会通过;有限责任公司应该交给股东会通过。因为违法而破产或者是解散的公司进行财产清算,其清算的方案需要经过其主管机关的确认。
4、清算组在制作清算的财务报表时如果发现存在尚未偿还的债务,并且公司没有能力来偿还这笔债务,清算组应该立刻向当地管辖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1、公司连续五年及以上都处在盈利的状态,但是不给股东分配应得的利润,该利润是合法合规的该分配的利润;
2、股东所在的公司存在合并转让分立公司的主要财产;
3、公司的营业期限到了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公司解散,股东可以通过会议协商继续使公司续存的。
为了保障股东的公司出现特殊情况下自己的资产能够尽快收回,那么股东在入股的时候要根据规章制度先定好股份的买卖协议,一旦出现特殊情况,股东是有权利将自己的股份售出,由公司内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人按照公司当时的股价进行交易。
1、设立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公司章程,应当遵守总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
2、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一、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的区别有哪些
1、程序不同
公司分立需依照《公司法》规定召开股东大会,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而设立子公司则并无上述要求。
2、权益性质不同
设立子公司后,母公司对子公司享有的是股权,股权所具有的财产性权益归属于母公司;而公司分立后,原公司对分立后的公司并不享有股权权益、财产权益。
3、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不同
设立子公司后,母公司的资产总额不变,变化的只是资产的形态,即资产科目内的现金科目减少,而长期投资增加;而在公司分立中,原公司不仅资产总额减少,并且所有者权益也相应少。
4、对外责任承担不同
设立子公司后,由子公司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分立后,除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外,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公司债务承担的是连带责任。
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的区别有哪些
二、新设分立提交文件
⑴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设立登记所需的文件;
⑵原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分立的决议;
⑶因公司分立而拟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
⑷原公司刊登的分立公告的报纸纸样;
⑸分立前原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⑹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⑺原公司已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的证明;
⑻原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⑼其他有关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涉及前置审批项目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则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意见。
第一,公司负债大于资产的情况下,退股股东应当提供担保。当公司的债务不能清偿时,退股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清偿责任。
第二,公司收购价格不能超出公司的净资产,否则,公司的债权人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失。
第三,股东退股应当履行公示程序,按照公司减资的程序,通知或者公告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不同意股东退股的,公司应当清偿其债务,然后继续进行退股工作。这防止股东和股东或公司串通起来逃避公司债务的重要防范措施。
实践中,若任由公司股东退股的话,势必造成这个市场的混乱。公司无法正常经营生产,而公司债权人也可能无法追讨自己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