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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6人看过2024-01-30
    小股东符合下列条件的有权力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1、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统一决定提起诉讼;
    2、存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形;
    3、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其他条件。
    依据《公司法》,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140人看过2024-01-30

    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费由公司或被告交纳。
    当然为了防止恶意的股东滥用代表诉讼权利,原告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后,视具体情况,法院有权根据被告的申请,责令具备一定条件的原告股东为公司或被告参加诉讼的费用提供担保,一旦原告股东败诉,则公司或被告为参加该诉讼而支付的费用可以从原告提供的担保金额中获得赔偿。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 133人看过2024-01-30
    股东代表公股东不是必须需要特股百分之十。
    股东代表诉公要求作为原告的股东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特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
  • 126人看过2024-01-30

    挂名股东故意侵犯隐名股东利益的处理方法:
    挂名股东如果故意侵犯“隐名股东”利益,作为隐名股东首先要对外界确立其实际“股东”的地位,这种法律风险隐名股东在一开始就应该有所预防,如果没有特别书面约定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在诉讼前首先要确定以下几点: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可以确认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
    1、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如在公司设立时一起签订内部协议并实际出资;
    2、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如已经参加公司股东会议、参与公司股利分配等;
    3、无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如外商出资应按外资企业规定进行审批,否则就不能确认为内资公司的股东。
    只有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才能通过司法救济维护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

  • 124人看过2024-01-30

    隐名出资的法律风险规避方式如下: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主要体现为一种意定的合同关系。而这种合同关系,通常是隐名股东有意为之,该约定当属有效,双方均应严格依照该约定履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在实践中,仅有口头约定而无书面合同的情况亦屡见不鲜。此即为隐名股东法律风险之一,因为在该种情况下,由于没有任何书面合同以供核实,隐名股东若想证明其与显名股东之间是委托持股的关系非常困难。另外,在实践中对于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这种关系有着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是"委托持股合同关系",有的则认为属"委托投资合同关系",还有的称之为"股权代持关系",不同的定性在法院审理中存在差别。所以,实践中一是要注重签订合同,二是要注重明确合同的性质。

  • 1984人看过2024-01-30
    变更法人代表的具体流程:
    (一)、变更营业执照法人代表
    需要的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全体股东亲笔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过去工商局要求变更法人代表必须法人代表亲自到场,从今年6月开始,法人不必亲自到场,但是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的,也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想办法解决。
    在变更法人代表前,先要召开股东大会,并取得所有股东的同意。全体股东在相关法定文件上签字。工商局只有收到有全体股东签字的材料才能受理变更事宜。
    (二)、变更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
    需要的材料
    1、新的营业执照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租房协议原件;
    4、股东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继续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
    租房协议原件也有许多讲究,有的税务局要求贴印花税,还要证明出租人就是产权人,具体要求要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而定,最好咨询专业代理公司。
    (三)、变更质量监督局公司登记信息
    需要的材料
    1、新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股东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虽然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没有出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但是质量监督局登记的公司信息里面有法人代表的信息,所以也应该携带资料去变更登记信息。
    (四)、变更开户银行法人代表信息
    需要的材料
    1、新的三证原件;
    2、原银行开户许可证;
    3、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当公司三证都变更好以后,最后去开户银行去办理法人代表变更事宜。
  • 155人看过2024-01-30

    挂名股东要对外承担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40人看过2024-01-30
    股权投资需要注意的问题:
    1、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量力而为。
    由于股权投资高风险、高回报的特性,所以理性的投资策略是将股权投资作为投资配置的一部分,而不应该将全部的资金都集中于股权投资。
    2、考虑股权投资的期限,避免期限错配。
    股权投资的期限通常超过一年,大多的股权投资期限为1—3年,有些甚至长达10年。个人投资者必须了解所参与股权投资的投资期限,所投入的资金需与之相匹配。否则,用短期的资金去参与中长期的股权投资,必然会出现流动性的问题。
    3、自有资金投入的原则。
    股权投资期限长,风险高的特点决定了普通的个人投资者应该坚持以自有资金参与的原则。若采取融资投资,虽然会产生收益的杠杆效应,但是也同样会导致风险的叠加。作为普通的投资者,在自己可以承受的限度内参与股权投资,应该是最佳的选择。
  • 157人看过2024-01-30
    隐名股东转为显名的方式:
    直接适用《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2款之对外转让股权规则,首先须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间达成股权转让合意,进而才能谈得上其他股东的同意问题,其他股东的同意才有意义。唯有如此,方能贯彻名义股东是公司真正且合法股东的立场。仅仅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能代替显名股东做出处分意思、处分行为,隐名股东不得自行主导公司变更股权登记,毕竟显名股东虽然名为“显名”,但“显名”这个定语并不会对其股东权利本身有任何限制,他拥有完整的股东权利,隐名投资关系仅作用于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隐名股东不得为无权处分。倘若名义股东不同意转让,在有股权转移义务之约定时也不愿意转让其股权,此时实际出资人只能基于其与名义股东间的隐名投资合同关系,主张名义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请求其履行合同约定之处分股权之给付之债。通过法院判决的强制力代替名义股东处分股权之意思,从而做出股权处分行为,满足股权转让行为要件,促使发生股权移转的法律效果。
  • 127人看过2024-01-30
    股权转让在实务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一)做好转让前的调查工作。
    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受让方一般对目标公司的内部财务状况及其外部的经营状况都不熟悉,而且对于项目本身的了解也可能过于表面、片面化。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受让方将处于极不利的地位。
    (二)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价款的确定
    评估价值仅仅是一种评判和估计的价值,只能作为一个重要参考。在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中,往往连同项目一并转让,双方根据项目的进展和负债情况,对项目的各种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价格。所以,股权转让的价款具有不确定性,双方讨价还价在所难免。
    (三)对公司股权转让的交割时间必须明确约定。
    就转让双方而言,公司股权转让的生效以股权交割为准,而依《公司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权转让还必须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两者互相关系,可以当事人的约定为依据。有的股权转让协议明确约定自股权交割日起生效,交割后开始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
    (四)采取适当方式,预防债务风险。
    在股权转让中最大的风险就是目标公司的债务具有不确定性,转让方可能存在着受让方无法了解的债务,受让方因此面临承担无法预见的债务风险。
    (五)其他问题。
    一个房地产项目,一般需要运行三至五年,在项目未完成时,企业的所得税无法计算,有的项目在销售中,由于是预售还没有开具正式发票,所以很多税务问题都是需要后置的。双方应当就此问题作出明确约定。另外,如果外资购买股权在25%以上,首先要经过商务部批准,然后再通过工商部门批准,改变企业性质。如果转让的是国有股,要经过国有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而且要对国有股权的现值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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