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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人看过2024-01-30
    1、增资扩股公司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委托第三方进行增资扩股的需要提交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3、委托第三方办理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验原件;委托方为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的,需要再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并加盖代理机构的企业公章,并与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一致。

    4、提交已修改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需要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增资扩股企业需要提交股东或发起人改变名称或姓名的更名证明的复印件1份,验原件,以及更名后的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

  • 104人看过2024-01-30
    公司在被起诉中可以转让股权。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1人看过2024-01-30

    公司设立的条件一般有:

    1、有五十个以下股东;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有公司名称、住所、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

  • 103人看过2024-01-30
    法定代表人的确定依据是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中自行选择一个人作为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只能在两个人选中产生: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
    法定代表人应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 101人看过2024-01-30

    控股股东的法定义务如下:

    1、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2、不得滥用支配地位,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3、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4、其他义务。

  • 103人看过2024-01-30

    1、股东会决议。

    2、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

    3、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

    4、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

    (1)减资后的公司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或决定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5、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6、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7、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112人看过2024-01-30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一人有限责任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 102人看过2024-01-30

    股份有限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股权继承纯属普通财产权利的继承问题,任何人不得限制继承人依法取得股权,包括股东资格和股权的价值。但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章程可以对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作出必要限制,包括授权其他股东或者公司以公允价格收购继承人继承的股权。但在章程条款没有限制规定的情况下,继承人有权继承股权和股东资格自身。

    理由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虽有人合性,更具有资合性,其人合性远不如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色彩强烈。实践中,人们经常过分强调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而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性强调不足,甚至以人合性否定资合性,不免有以偏概全之嫌。如果投资者非常偏好投资者间的人合性,大可不必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合伙企业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既然选择了有限责任公司,就等于承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不再具有绝对的人合性。当然,倘若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强调股东之间的高度人合性,法律亦应尊重。

    倘若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并未强调股东之间的高度人合性,作为继承人的新股东即使得不到老股东的认同,也纯属股东之间的纠纷问题。法官不能因为潜在的股东纠纷而否认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由于股权继承而出现新股东(继承人)与老股东水火不容的境地,新老股东可以采取一方出局的方式消弭纷争。那么,谁该出局呢?股东和法官应当摒弃继承人礼让老股东的思维,树立小股东礼让大股东、大股东兼顾小股东利益的原则,由大股东以公允价格购买新股东的股权。之所以如此,乃由于大股东不仅比小股东的持股比例高,而且大股东的投资利益和投资风险也比小股东高。

    继承人虽可取得股东资格,但并不能自然取得被继承人生前在公司担任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因为,公司的高管职位要么由股东会任免,要么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不能世袭。不过,如果继承人取得了公司中的控制股份,或者其经营才干和人格魅力博得了大多数股东的普遍认同和支持,也有机会荣登公司高管宝座。

  • 103人看过2024-01-30

    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终止营业,在注销登记前开启了清算程序,债权人在此阶段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可行使的职权包括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即虽然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且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清算活动,但仍可由清算组代为应诉。

    所以,在公司进入清算阶段,债权人仍可以向清算组提起诉讼追索欠款。当然,债权人也可以在此阶段通过向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 104人看过2024-01-30

    不一定。

    1、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到13人;

    2、如果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3、是否设立董事会应当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的规模以及股东的人数确定,不是一定需要设立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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