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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3人看过2024-01-30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哪些是登记软件著作权的资料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哪些是登记软件著作权的资料

    通过独立开发软件,对软件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或通过合同约定、受让、继承、承受取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著作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印件,签章应为原件。

    2、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一般交存:源程序和文档应提交前、后各连续30页,不足60页的,应当全部提交;

    例外交存:请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软件的鉴别材料。

    注:源程序和文档应在页眉上标注相应的软件名称和版本号,右上角应标注页码,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3、有关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等。

    ①代理人身份证明

    登记申请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委托期限等内容。

    ②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的需盖公章)

    企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事业法人单位提交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

    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自然人申请的,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证明的复印件。

    ③权利归属的证明文件

    委托开发的,应当提交委托开发合同;

    合作开发的,应当提交合作开发合同;

    下达任务开发的,应当提交上级部门的下达任务书;

    受让取得软件著作权的,应当提交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原著作权人的企业被合并或分立,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其他企业享有著作权的,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注销登记证明、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其他证明;

    继承人继承的,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有效遗嘱、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法院的法律文书等。

    4、其他证明文件

    修改他人软件应当授权许可的,应当提交授权书。

    综上所述,公民或者计算机公司发明了某款软件想要在市场中获得部分的盈利就应该首先做好保护自己的著作权,通过合法的登记将著作权纳入到法律的保护范畴之内是每个人软件权利人必要的程序,而权利人应该将上述的所有材料准备齐全才能够保证尽快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哪些是登记软件著作权的资料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07人看过2024-01-30
    公司欠下债权与股权能否转让是没有关系的,只要债权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东可以转让股权。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
  • 106人看过2024-01-30

    普通公司股权质押融资合理。权利质权的范围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法律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企业对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进行质押,对债务进行担保是属于合法的融资方式。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112人看过2024-01-30
    股东会出资决议只有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时会被认定为无效。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115人看过2024-01-30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流程是:
    1、当事人签订股权质押协议;
    2、申请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3、提交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股权质押合同,出质人持股的证明文件等有关材料;
    4、工商登记机关经审查后,办理出质登记。
  • 109人看过2024-01-30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应该在五十个以下,但一般要超过两名,如果是一名股东的就是一人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 105人看过2024-01-30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106人看过2024-01-30

    1、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它不同于金融性信托投资公司。《公司法》对投资公司这种形式已予以肯定,因此,应当允许设立投资公司。设立投资公司不须经人民银行批准;

    2、投资公司的投资业务和直接经营的业务应予区分。投资公司经营范围中的“投资”是指该公司投资某行业、产业的范围,而不表示该公司直接经营该项业务。如:“对旅游业的投资”,是指该公司可以投资旅游业,而不表示经营旅游业务.旅游业作为投资领域,不须报行业管理部门批准;

    3、内资设立的投资公司,其投资的领域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外,核定经营范围时,对其投资的范围可以用概括性的语言表述。投资公司除投资外,可以直接经营其他业务,直接经营的业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应报有关部门审批;

    4、一人(一个股东)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二人或多人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分批出资,首批注册资金不低于注册资金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5年内到位;

  • 105人看过2024-01-30

    以下条件可以要求公司清算:

    1、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而解散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3、人民法院应股东的申请予以解散公司;

    4、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

  • 109人看过2024-01-30

    第一,中小股东享有知情权。根据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此外,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在被拒绝后可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此外,新法117条规定: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这些都有利于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的情况和信息,从而能够及时维护自身利益。

    第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提案权。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于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此项规定允许中小股东联合起来通过共同提交提案来参会行使自己的权利,对防止经营者对公司过度控制有着重要的遏制作用。

    第三,可以实行累计投票制。根据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其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选举,纠正以前的表决弊端。

    第四,中小股东诉讼权。根据规定:当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经营者不行使诉权,或者董事、高级管理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中小股东有权通过诉讼捍卫公司和自己的权益。该制度最大的价值在于可以通过诉权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增强了中小股东的投资积极性和信心,对于违规侵犯公司利益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产生威慑力量。

    第五,独立董事制度间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独立董事制度是确保董事会独立性和正确性,间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六,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被限制或排除。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经常出现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例如: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股东、董事和公司进行交易。这种利益冲突绝大部分发生在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经营管理者和公司之间,为了防止资本被滥用,必须排除与该表决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董事的表决权。新法16条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担保,被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股东会为决定该事项而进行的表决。

    第七,异议股东享有股份收买请求权。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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