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