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程序条件:
程序条件即指程序上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包括:
第一,发明专利申请已公布
没有公开的专利申请,公众无法获知涉及技术(申请之后,公布之前,接触该技术的专利代理人、审查员及专利局工作人员都有保密义务),当然也无法实施专利涉及的技术;即使实施涉及的技术,其合法来源也不应当是专利申请文件。因此,发明专利申请公布是程序条件之一。
第二,发明专利申请已经获得授权
仅有公布,并不代表就可以获得保护,公布之后的专利申请可能由于不满足授权的实质条件而被驳回;驳回的发明创造当然无法获得法律的强制保护。只有获得授权,才说明满足专利法的要求,可以获得法律规定的垄断权利。
二、实体条件:
大家都知道,专利文件(公布文本和公告文本)包括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顾名思义,权利要求书指要求获得法律保护范围的文件,且根据规定,权利要求的内容是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依据,说明书仅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以此为基础,实体条件应当包括两个:
第一,他人实施技术落入公告文本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中。
最终授权的范围才是专利权人享有的垄断范围。如果他人实施技术未落入最终授权的范围之中,专利权人就不享有对该实施技术的垄断权,因此,他人实施技术落入公告文本权利要求的范围之中,是获得法律强制保护的实体条件之一。
第二,他人实施技术落入公布文本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之中。
1、股东在其他股东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情况下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解除未实际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
2、取消股东资格的股东会的召集程序与一般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相同,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在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情况下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公司章程不能通过规定更高的持股比例要求剥夺小股东的股东会召集权和主持权。
1、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类型为地理标志。地理标志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集体商标注册。
2、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的组织应当允许。
3、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1)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对作品依法享有的精神权利,它与民法中的人身权利有所区别,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包括作者的身份权。作者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只有在创作出作品后才产生,由作者终身享有,一般是不可转让和剥夺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转让,人身权一般不可转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
(2)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本人或者授权他人使用作品并取得报酬的权利。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中小微企业申报高新技术认定条件是怎么样的。
中小微企业申报高新技术认定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A、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2件以上;
B、实用新型7件以上;
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件以上;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
以上就是中小微企业申报高新技术认定条件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如果各位读者朋友对这方面的知识还存在疑问,欢迎来咨询华律网的相关法律顾问。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定代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人之债。
《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
(二)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