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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流程:

    查名→验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刻/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

    三.时间:

    ①查名:三个工作日;

    ②验资:三个工作日;

    ③营业执照:五个工作日;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二个工作日;

    ⑤税务登记:十个工作日。

    客户办理营业执照所要提交材料:

    1.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2.公司名称及备用名、全体股东投资比例分配;

    3.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办公地址。

  • 126人看过2024-01-05

    无论股东是否变更,公司主体不变,公司的债权债务延续,对外还是由公司承担责任和主张权利。在签订股权转让前,原股东应将公司的真实状况告知新股东,并经双方确认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债权债务即由新股东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

    如变更后出现尚未告知的公司债务(如对外担保责任、未在财务账册中体现的外欠款等)并造成公司损失的,新股东可追究原股东的违约责任。原股东还可与新股东以内部协议约定债权债务的承担方式,但是该协议仅对内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七十条【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100人看过2024-01-05

    一些公司比较普遍的做法是,根据公司经营和积累的情况,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理,然后按照持股比例,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分割;还有的是将股东最初的出资财产返还给股东。其实,这些做法并不合法。公司制度的一般原理是,股东作为出资的财产,一旦投入到公司中,就属于公司的财产,是公司作为一个法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所有权是公司法人的,因此股东是没有权力要求返还出资的。股东从公司获得的财产是股东的分红权益,除非公司解在公司继续经营的情况下,要想实现合法地退出公司,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第一种方法是,离开的股东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受让股份的股东向离开的股东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实现合法离开的目的。这里就存在股东之间的相互协商问题,由谁受让股份,受让的价款是多少,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形成股权转让协议,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这样股东就实现了合法的退出目的。

    第二种方法是,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散清算的时候,股东才有可能对公司资产享有分割和分配的权利。

  • 120人看过2024-01-05
    一、工程变更的一般程序
    1、首先提交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2、填报变更原因、相关图纸和变更工程量和造价等;
    3、承包商按工程变更通知令执行工程变更。
    项目法人在报审设计变更文件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计变更说明;
    (二)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图纸及原设计相应图纸;
    (三)工程量、投资变化对照清单和分项概、预算文件。
    第十五条
    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批应当在20日内完成。无正当理由,超过审批时间未对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查予以答复的,视为同意。
    需要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审批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工程变更的一般程序
    二、工程变更的分类
    按提出工程变更的各方当事人来分类:
    1、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
    承包方签于现场情况的变化或出于施工便利,或受施工设备限制,遇到不能预见的地质条件或地下障碍,或为了节约工程成本和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等原因,可以要求变更设计。
    2、业主方提出变更
    业主方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提出的变更。
    3、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变更
    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质、水文、材料、运距、施工条件、施工难易程度及临时发生的各种问题各方面的原因,综合考虑认为需要的变更。
    4、工程相邻地段的第三方提出变更
    例如当地政府和群众提出的变更设计。
    5、设计方提出变更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有新的考虑或为进一步完善设计等提出变更设计。
    按工程变更的性质和费用影响来分类:
    一般可分为三类:
    1、第一类变更(重大变更)
    包括改变技术标准和设计方案的变动:如结构型式的变更、遂道位置的变更、重大防护设施及其它特殊设计的变更。
    2、第二类变更(重要变更)
    包括不属于第一类范围的较大变更:如标高、位置和尺寸变动;变动工程性质、质量和类型等。
    3、第三类变更(一般变更)
    变更原设计图纸中明显的差错、碰、漏;不降低原设计标准下的构件材料代换和现场必须立即决定的局部修改等。
  • 110人看过2024-01-05

    临时工签劳动合同后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112人看过2024-01-05

    1、用人单位因疏忽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能拒绝赔偿双倍工资,用人单位疏忽不能免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的事实。

    2、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3、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流程:

    查名→验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刻/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

    三.时间:

    ①查名:三个工作日;

    ②验资:三个工作日;

    ③营业执照:五个工作日;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二个工作日;

    ⑤税务登记:十个工作日。

    客户办理营业执照所要提交材料:

    1.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2.公司名称及备用名、全体股东投资比例分配;

    3.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办公地址。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地址的变更分为两种,同区变更和跨区变更。
    同区变更:在所属地工商局办理即可。
    跨区变更:则需要迁移手续,首先到迁入地工商局办理迁入,然后到迁出地工商局办理迁出,工商系统内部做迁移变更,迁入地接收做变更手续后即为完成。
    公司经营地址变更,要先做工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还需要履行以下步骤:
    (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住所、经营范围除外),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7、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
  • 134人看过2024-01-05

    一、根据公司法规定,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一般情况下,可列股东为被告要求承担债务。另外,如公司股东未实际出资到位,也可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73人看过2024-01-05

    被代理人死亡代理行为一般无效。只要委托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和行为能力,委托书合法、委托事项合理,且受委托人具有相应的代理资格,委托代理行为即为有效。以下几点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行为有效:

    (一)代理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

    (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

    (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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