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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4人看过2024-01-04

    一、干-股的概念

    干-股是指在公司的创设过程中或者存续过程中,公司的设立人或者股东依照协议无偿赠予非股东的第三人的股份。该种股份就是干-股,持有这种股份的人叫做干-股股东。干-股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干-股是股份的一种。二是干-股是协议取得,而非出资取得。三是干-股具有赠与的性质。四是干-股的地位要受到无偿赠予协议的制约。

    二、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

    干-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赠股协议的效力属于股东之间的协议,和设立协议一样对股东具有约束作用,赠股协议的内容也可以在章程上体现。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干-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干-股股东的权利义务比如股利请求权、表决权由协议确定,但股东的义务,尤其对外义务同一般股东,理由是股东的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性。但是干-股股东如果所受股份为瑕疵股份,在一般情况下,股份的受让人也应对股份的出资义务承担责任,但是,一般而言如果有一部分为瑕疵股份,有一部分为正常股份,那么首先认定获赠股份为正常股份,在其不足的情况下,才仍定为瑕疵股份。

    三、干-股成立的要件

    由于干-股本质上是一种股份赠与,必须符合股份转让的要件,也就是说需要股东全体一致,没有人行使优先权才能成立。否则,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闭锁性和人合性所带来的对股东进入公司的限制,和其他股东的优先权问题,干-股就无法成立。因此,股份赠与必须股东会全体一致通过。干-股自签订协议之日起,附条件的在条件成就之日起生效,如果不予在章程上变更,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108人看过2024-01-04
    3年。关于股东被侵权的诉讼时效法律问题,大多可以归结为股东资格确认之诉、股东损害赔偿请求之诉、优先购买权维权之诉等纠纷,在没有特别法律专门做规定的情况下,适用普通诉讼时效。
  • 107人看过2024-01-04

    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

    1、公司在对外担保上的规定是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2、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或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但如果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时,则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 105人看过2024-01-04

    公司清算费用开支范围

    (1)清算期间的职工生活费;

    (2)清算财产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费用;

    (3)清算期间公司设施和设备维护费用以及审计评估费用;

    (4)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人会议会务费、清算公司催收债务的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另外,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清算费用还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 109人看过2024-01-04
    一、企业宣告破产的法律后果会有哪些?

    企业宣告破产的法律后果会有:1、公司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2、公司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3、公司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4、公司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企业宣告破产的法律后果会有哪些?

    二、企业宣告破产的法律后果会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 103人看过2024-01-04
    一、公司倒闭后设施的处理办法有: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公司管理的相应设施应当由成立的清算组予以管理,并在计入破产财产,通过变卖、拍卖、折价等方式予以处理,并用以偿还公司债务。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186人看过2024-01-04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申请知名商标所需的资料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知名商标所需的资料有哪些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申请知名商标所需的资料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86人看过2024-01-04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以看见商标,人们赋予给商标的意义不再是个死物,而是有名字有灵魂的活物。那么,商标转让需要额外交税吗?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浅谈关于商标转让需要额外交税吗

    商标转让需要额外交税

    一、定义:

    商标权转让,是指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人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权利转让过程。

    二、营改增范围:

    1、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范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4〕106号)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三条部分现代服务业中规定:文化创意服务,包含商标和著作权转让服务,是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

    三、税率:

    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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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200人看过2024-01-04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专利审查过程中要注意什么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专利审查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在初审时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瞒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专利审查过程中要注意什么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230人看过2024-01-04

    商标权刑法保护的限制           商标权刑法保护的限制是什么?商标(trademark)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那么,商标权刑法保护的限制是什么?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商标权刑法保护的限制是什么

    商标权刑法保护的限制

    一、刑法限制

    根据刑法第213条至第215条的规定,刑法对侵犯商标的犯罪行为进行确定,这既是对商标权的刑法保护,也是对刑法保护的限制。

    首先是保护对象上的限制,刑法第213条和刑法214条所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保护对象仅限定在商品商标,并不包括服务商标。但是刑法第215条规定的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里,并没有作此限定。这在最高法最高检分别于2004年与2024年出台的关于审理知识犯罪的司法解释也可以看出。

    其次是刑法处罚商标犯罪行为上的限制,假冒注册商标罪只限于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司法解释把“其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扩大解释到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虽然作了扩大解释,但是对相近似的商标刑法则不得介入保护。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则处罚的是销售明知是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这就表明,如果是符合知识产权法上“善意侵权”,就不符合明知的要素。因此刑法也不得介入处罚该行为。

    最后犯罪情节上的限制,刑法要求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

    二、商标法限制

    商标权的刑法保护限制除刑法外,还有本身的商标立法限制。最大的限制莫过于“先用权人使用原则”、“首次销售原则”。

    “先用权人使用原则”是指时间上早于他人实际使用但自己未予申请注册的商标,使用人得主张其不侵权或撤销注册商标。因此行为在客观上可以完全可能符合刑法第213条的客观行为要求,也符合数额要求。但是如果是先用权人使用了该商标,即使未经注册商标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的注册商标,而且经营或者所得数额较大的,也不得用刑法保护。因为在民事上这是合法行为,从刑法上解释的话,符合先用权人使用的原则的,则阻却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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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商标权刑法保护的限制是什么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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