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流程:
(1)第一步: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
(2)第二步:提交材料,时间:5-15个工作日;
(3)第三步:领取执照,时间:预约当天;
(4)第四步:刻章等事项,时间:1-2个工作日。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一、公司注销需要办什么手续
公司注销需要办如下手续: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成立清算组并展开清算工作,清算解除后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清算报告。
3.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4.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5.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6.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7.到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8.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9.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二、公司注销的后果
公司注销的法律后果是公司法人资格终止,前提是进行依法清算,这个是公司法人的主动行为。企业注销是因为企业经营不当,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主动依法进行注销处理。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时间:
地点:公司会议室
参加人:全体股东
决议事项:关于任免法人代表的事项
公司第x次股东会于xxxx年x月xx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13日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100%的股东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执行董事xx召集主持,经代表公司表决权的100%股东同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同意原股东xx将持有xxx有限责任公司的5%股权全额转让给xx;
2、股东变更后,由xx、xx组成新的股东会,各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
3、免去xx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职务,选举xx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以上决议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同意根据决议内容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全体股东通过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签字:
公司成立后,公司登记机关发现公司涉嫌实收资本不实的,可以要求公司到指定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证,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验资证明。股东原出资中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重新验证并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若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价额的,根据《公司法》第30条的规定,该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补足差额,同时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连带责任是补充性的。但是除非另有约定外,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的非货币出资财产贬值的,该出资人不用承担出资不实的责任。除此之外,出资不实的责任具体来说如下:
(一)该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在未足额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出资不实承担连带责任;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注销应该是先税务后工商。到税务局办理注销的企业,带好业执照的原件、复印件,带着公章填写表格。
1、有结存发票(含所有发票)的纳税人,需要先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未使用的发票,携带作废发票到发票窗口验旧缴销;若发票已经全部填开使用,也需要先到发票窗口验旧发票。
2、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的纳税人在操作完上一步骤后,需要抄税(当月数据),然后填写《注销企业防伪税控设备登记表》,
3、综合窗口注销报税后,纳税人需要到信息中心注销金税盘或税控盘。
4、以上步骤操作完以后,准备注销前需要填写的各种表单,填写完毕以后到综合窗口办理;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是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决议。如果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已经通过合法的表决程序,而现任法定代表人不配合办理变更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协助办理变更手续。
《公司法》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