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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48人看过2024-01-05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什么是商标异议答辩商标答辩异议流程是什么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商标异议答辩

    商标异议答辩即商标异议人对公告商标提出异议,公告商标申请人依据该异议的理由和证据有针对性的提出书面辩驳的法律行为,被异议商标所有人必须在30天内作出书面答辩,否则将被认为是主动放弃答辩权利,商标将自动进入异议程序。进入异议程序后,商标审查员将根据异议人提出的证据公平公正的评判,如果异议人理由和证据不充分,该商标注册成功,下发商标注册证,如果理由和依据充分,那么,该项商标将无效。商标异议答辩时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这也是当事人反驳异议人观点的唯一办法。

    商标异议答辩流程: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4、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什么是商标异议答辩商标答辩异议流程是什么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 124人看过2024-01-05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 107人看过2024-01-05

    1、处罚与罚款

    根据公司登记条例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法定代表人进入黑名单

    根据《公司法》147条第四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股东的连带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8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4、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债务清偿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0条: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5、将涉及无照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40人看过2024-01-05

    现在变更的话,2-3天网上就可以查的到,可以去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后者其他的第三方平台都可以。

    股东变更应提交:

    1、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

    3、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 100人看过2024-01-05

    (一)股东会决议。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二)签订转让协议。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三)公司向新股改出具出资证明,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综上,当事人之间如欲股权转让的,当事人首先要签订股权协议,其次,股权转让行为还必须符合公司章程的约定,最后,还涉及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有限责任是指股东以投资(出资额或者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通过公司这个中间物对外承担责任。股东有限责任乃现代公司法律的基石。可以说,现代公司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建立以及各项具体制度的完善,皆与股东有限责任密切相关。抽去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现代公司法律的大厦将难以支撑,现代公司的法律体系就必然失去重心。股东有限责任并非公司制度产生以来就存在的一个原则,而是公司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我们将股东有限责任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既是符合现代公司法发展方向的,也是符合我国公司立法实际的。

    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有两层含义:

    其一,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种责任属于法定的量的有限责任;

    其二,公司独立责任,股东责任与公司责任相互分离。股东对公司负责,不对公司债权人负责;公司的责任属于公司责任,原则上不能向股东进行追索。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 100人看过2024-01-05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 101人看过2024-01-05

    (一)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二)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和或代理人印章。

    (三)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四)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五)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其申请人名义的变更,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六)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

    (七)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 120人看过2024-01-05

    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企业股东(发起人、出资人)合伙人、投资人出资信息表》;

    (3)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关于公司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认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7)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

    (8)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9)公司营业执照;

    (10)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因各地办事机构要求不尽一致,详细内容请以所在地办事机构要求为准。

    二、企业减资相关知识介绍

    外资减资的特别说明

    外商投资企业作出减资的决议后,需向主管的商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再办理相应的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该审批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办理机构和受理范围

    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受理其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减资事项;省市外经贸局受理其审批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减资事项;按规定需报商务部审批的,由省市外经贸局受理初审后报商务部。

    2、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所需材料

    (1)企业减资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申请报告;

    (2)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董事会关于减资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

    (3)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已到位的验资报告;

    (6)原合同、章程及历次修正案;

    (7)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因各地办事机构要求不尽一致,最后以所在地办事机构要求为准。

  • 100人看过2024-01-05
      一般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的时间为:工商5-7个工作日,税务2-3个工作日,银行7-10个工作日。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准备资料齐全,最快十五日就可以完成。变更流程:(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二)工商局受理、换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加盖公司公章);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三)质监局受理、换照;(四)国、地税局受理、换照;(五)银行开户许可证受理、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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