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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2人看过2024-01-06
    (1)法人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文件。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身为为代理人需要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法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

  • 135人看过2024-01-06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 689人看过2024-01-06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的责任包括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在我国的公司内部的管理以及对外的责任承担中,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追偿。其他的有侵权责任,股东责任,违约责任。

    2、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单位要承担罚金责任,许多情况下还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


  • 222人看过2024-01-06
    1、信托公司法律规定是在中国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信托公司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

    2、信托业务主要包括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将其财产委托给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经营;后者是指一方授权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一定经济事项。

  • 445人看过2024-01-06

    1、强制性条款是指该条款的内容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不得对其改变或者变通的条款。

    强制性条款分为法定记载事项中的强制性条款和任意记载事项中的强制性条款。

    2、法定记载事项中的强制性条款是指法定记载事项下的相关条款的内容是由法律(法律和行政法规)直接规定的。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职权为法定记载事项,而《公司法》对该事项下的职权已经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其内容即为强制性条款。公司章程在记载该法定事项时只能复述法律而不能对其做出变更——如不能将股东会的职权分配给董事会来行使。

    3、任意记载事项中强制性条款是指非法定记载事项下相关条款的内容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的任意记载事项,如果章程中约定了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那么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内容即为任意记载事项中的强制性条款。

  • 248人看过2024-01-06

    1、企业法与公司法所调整的对象分别为企业与公司,两者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企业这个概念的范围要比公司包含的范围广得多.

    2、公司,单由名称来看,在我国只有名称中包含"有限公司"字样的才是公司,从本质上看,公司可以看作一个独立的"人"(法律上的人),他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正常情况下,即使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也只能在公司自有资产范围内得至清偿,而不能要求公司的投资人(股东)承担公司资产不足清偿的债务.

    而所有如公司、个体工商户、公司设立的分公司……等等进行生产经营的单位都是企业。

    其中个体工商户、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公司的企业,他们不具有法律上独立的人格,他们的债务不仅仅要由该企业自己的财产来承担,如果该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还要由投资者继续承担民事责任。

  • 1002人看过2024-01-06

    设立基金公司的条件有以下;

    1、有公司章程,营业场所,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

    3、主要股东有经营金融业务,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4、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公司高管的要求: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

  • 163人看过2024-01-06

    1、装修公司法人的责任规定是:根据具体的场合和不同的情况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发生矛盾纠纷时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法人就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一般的是公司的总的负责人也就是公司的老板来承担的,装修公司在进行运营的识货会出现很多关于装修质量的问题纠纷,如果公司进行非法的行为,出现偷税漏税的现象或者是企业的非法经营活动的,都是有法人代表进行责任的承担的,产生一些民事纠纷的时候也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出席并且承担的。

  • 304人看过2024-01-06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比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更具有日常生活性的商品,对于其中某些相近似产品的细微差别,普通消费者往往会忽略掉,而专业人员则很容易分辨出来。那么外观专利侵权要如何判断?有哪些方法?我们来讲解下关于外观专利侵权判定指南。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外观专利侵权要如何判断

    在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时,如果从专业人员的角度出发,对权利人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因此,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对于类别相同或者相近似的产品,如果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不致混淆,则不构成侵权,如果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仍不免混淆,则构成侵权。

    以普通消费者为侵权判定的主体,并不是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时去追求真正的消费者的意见,而是要求审判人员在判断时,将所处的位置放在普通消费者的水平线上,去认识、感知比对对象的异同。

    比对方法一:肉眼观察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应该根据普通消费者用肉眼进行观察时是否会产生混淆来判断,对视觉观察不到的部分,不能借助仪器或化学手段进行分析比较。观察时应以产品易见部位的异同作为判断的依据。

    比对方法二:直接对比

    在具体判断时,首先应当把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分别摆放,观察时在时间和空间上均要有一定的间隔 .这种隔离观察的方法可以让审判人员对两种产品产生直观的感觉即第一印象。其次,再将两种产品摆放在一起,由审判人员对两种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直接对比分析,以描述二者的异同,将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最终得出二者是否相同或相近似的结论。

    比对方法三: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对两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主要构成和创新点进行综合判断。

    对比方法,类似商标近似判断方法,目前较为认同的做法是将要部作为比较的重点,看被控侵权产品是否抄袭、模仿了权利人的独创部分。

    当然关于外观专利侵权判定方法不是一概而论,也需要根据审判的实际情况而定的,在此建议大家对于如何判断外观专利侵权还是寻一位专业顾问做代理,随时跟进及修改,完善外观专利的申请。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外观专利侵权要如何判断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 468人看过2024-01-06

    1、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职务权力尽可能予以约束,而将生产经营的决策权、管理权规定给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股东会等相关会议)。

    2、既然担任了该职务,就不要完全放手不管、闭眼签字,而是至少要在签字、表决之前,考虑清楚是否有违法(包括不作为)的情形,如有则投反对票。

    3、在公司章程及聘任合同中规定/约定好辞职的权利,如果发现公司的生产经营中有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或者管理极不规范,果断辞去职务,不要等到事情不可收拾。

    4、自己保管好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印章则明确由其他的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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