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1、与公司股东协商,要求撤销挂名法定代表人。
2、辞职。如果是公司的员工被挂名法定代表人的,在提出要求得不到批准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辞职的方式,强制退出挂名法人。
3、行使法人权利。
(1)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职务权力尽可能予以约束,而将生产经营的决策权、管理权规定给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既然担任了该职务,就不要闭眼签字,而是至少要在签字、表决之前,考虑清楚是否有违法(包括不作为)的情形,如有则投反对票。
(3)在公司章程及聘任合同中规定/约定好辞职的权利,如果发现公司的生产经营中有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或者管理极不规范,果断辞去职务,不要等到事情不可收拾。
(4)自己保管好法定代表人印章。
4、向登记部门反映。自己实在退出不了,可以到工商登记部门投诉,举报公司虚假登记的情况。
5、起诉。在无法找到股东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法定代表人挂名。
法人的工资标准:
1、如果该公司法人在公司里有具体的工作和职位,工资可以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进行发放。
2、一般公司的工资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本人,发放的工资都是税后的工资。
如果该公司法人在公司里有具体的工作和职位,工资可以按照当时约定的工资进行发放,一般工资是在税前扣除。一般公司的工资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给劳动者本人,发放的工资都是税后的工资。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3、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4、土地使用权。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
按下列流程注销:
1.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同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3.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注销。
4.到统计局办理统计证注销。
5.到相应签发部门办理其它证件注销。
6.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7.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注销。
8.销毁公司印章。
一是补充完善允许股份回购的情形。将现行规定中“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这一情形修改为“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增加“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和“上市公司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两种情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兜底性规定。
二是适当简化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提高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上限,延长公司持有所回购股份的期限。规定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及上市公司为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损害、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不必经股东大会决议。因上述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三是补充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范要求。为防止上市公司滥用股份回购制度,引发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利益输送行为,增加规定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依照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一)诉前准备
1、诉状和证据:一切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属于证据材料,搜集材料时要分析这些材料在法律上对自己是否有利。如果无法辨别的,可以请律师代理选择。有了证据之后,需要拟起诉状,起诉状可以请专业律师代书。
2、诉讼费:法院的收费标准,基本上是按照争议标的额来计算的,争议的标的越大,诉讼费越高。
3、请律师。
(二)案件在法院的流程
准备好诉前准备后,可以到法院去起诉。
1、起诉:起诉是向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起诉状、基本证据材料,要求法院受理案件。法院会对的材料予以审查,如果认为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的立案条件,那么会接受材料,回执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当事人拿这个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缴费后,案件就是正式受理了。可以进入下一步了。
2、举证:就是在一定期限内,将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法院再受理案件后会发《举证通知书》,通知书上指定举证期限。所有的证据材料必须要在这个期限内提交给法院。超过这个期限,法院将不会在接受。证据都提交了,则可以开庭。
3、开庭:法院会发《开庭传票》,传票上会写明是哪一天、什么时间开庭、在哪个法庭。
4、判决:法院的判决基本上是三种形式:
①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②支持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
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拿到判决书后,民诉十五天、刑诉十天时间决定是不是上诉到上级法院。
5、执行:如果法院判决胜诉了,对方又不愿主动履行判决书上所确定的义务。那么就可以拿着判决书,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主动履行了判决书上义务,那么案件就此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