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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5人看过2024-01-07
    出差期间,若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属于工伤。

    根据该规定,因工外出认定工伤应具备以下要件:

    一是因工外出期间,应为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派,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外出工作的期间。

    二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因工作原因伤亡。

    由于因工外出期间的工作具有特殊性,特别是因工外出期间所面对的环境、状况相对陌生,遭遇伤害的可能性将更大,因工外出的,外出的整个期间都应当认定为工作时间。

  • 125人看过2024-01-07

    如果员工负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能开除该员工。但是单位只是可以开除该员工,不是必须开除。是否开除则由单位依法决定,如果开除的,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 136人看过2024-01-07

    员工的试用期是按下列标准来划分的: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以一个月为限;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要在二个月之内;劳动合同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要在六个月之内。

  • 120人看过2024-01-07

    外资股权并购可以股权置换吗

    外资股权并购可以股权置换。这里提醒您,股权置换是指目的通常在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合作伙伴,并且不涉及控股权的变更,实现公司控股股东与战略伙伴之间的交叉持股,以建立利益关联。

  • 150人看过2024-01-07

    一、工程停工时间多长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规定,工程施工单位停工,造成工程无法近期完成,经建设单位催告后,仍然不开工的,建设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而具体的停工时间没有规定。

    工程停工时间多长可以解除合同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停工索赔期限是多久

    现今社会上,大部分的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都是参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制定的,因此,建筑工程合同通常都会有关于停工索赔期限的详细约定。当承包人因发包人原因停工而遭受损失的,应该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请求,否则将可能失去索赔权利。

    例如建筑工程合同约定,承包人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日内未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要求的,视为放弃或失去索赔权利的,那么承包人逾期未索赔的,往往就不能再要求发包人赔偿停工损失了。

  • 118人看过2024-01-07

    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有如下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124人看过2024-01-07
    员工没犯错单位也可辞退员工,属于非过失性辞退,非过失性辞退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 121人看过2024-01-07
    旷工可以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把旷工的规定,以合法程序制定在企业内部劳动规章中加以规定的话,用人单位就不能以旷工名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 110人看过2024-01-07

    (一)如果不是因公死亡,只有社保发放丧葬补助金;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指职工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按本人工资为基数每月支付。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个月至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

  • 171人看过2024-01-07

    根据《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农民工发生工伤,企业职工工作地与企业注册地不一致的,按以下方式确定申请工伤的地方:

    企业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即职工工作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企业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企业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不是农民工,而企业注册地和职工工作地不一致的,需要根据各省市具体规定来确定申请工伤的地点。比如,江苏省和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与《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相同,即如果企业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职工工作地即企业生产经营地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与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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