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
准备申请文件→提交申请→受理→形式审查→授权与公告
1、准备申请文件;
2、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3、德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4、德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进行格式及明显实质性缺陷等方面的审查;
5、如果专利申请符合法律要求,德国专利商标局对该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根据《公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2)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3)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4)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5)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6)资金用途。
公司的登记机关就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如下: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作作品的关键是作者都参与创作,而汇编作品的作者并没有参与创作,只是把作品汇集在一起,而且没有得到原作者的同意不得对作品进行修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小编为大家介绍合作作品和汇编作品著作权有什么不同。
合作作品和汇编作品著作权有什么不同
合作作品的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但是汇编作品的作者对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但是不得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
(1)汇编作品的各作者之间不必具备合意,作者有共同创作的愿望。
(2)汇编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区分的,者的成果有时是可分的,有时是不可区分的。
(3)汇编作品以编辑人的名义发表,而合作作品以合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
以上就是关于合作作品和汇编作品著作权有什么不同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华律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华律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为了排除其他人使用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就会去申请商标专用权登记。不过,跟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商标异议一样,商标专用权登记的时候需要带上一些材料。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商标专用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商标专用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式附后);
2、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3、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4、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
6、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于商标专用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如果各位读者朋友对这方面的知识还存在疑问,欢迎来咨询华律网的相关法律顾问。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六条 【商标权】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著作权合理使用是重要的著作权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那么合理使用著作权的行为有哪几种情况?下面,华律网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
合理使用著作权的行为有哪几种情况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合理使用著作权的行为有哪几种情况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全面准确地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时采取相应的对策,未雨绸缪,避免风险的发生。
(二)做好对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工作。
合同的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字斟句酌,最好是参考一些标准文本并结合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删,对于重要的合同应聘请专业律师审查,以防患于未然。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
准备申请文件→提交申请→受理→形式审查→授权与公告
1、准备申请文件;
2、向德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3、德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4、德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进行格式及明显实质性缺陷等方面的审查;
5、如果专利申请符合法律要求,德国专利商标局对该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五条 专利权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