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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人看过2024-01-09
    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的成立日期,应按以下情况确定:1、公司章程对清算人事前有约定的,公司宣布解散之日为清算组成立之日;2、公司章程对清算人事前没有约定或虽有约定,但是公司在宣布解散时股东会决议另外选任清算人的,清算人选出之日为清算组成立之日;3、公司章程对清算人事前没有约定的,股东会议又产生不了清算人而由法院指派清算人的,法院指派的清算人产生之日为清算组成立之日;4、公司被有关行政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指定的清算人产生之日为清算组成立之日。
  • 105人看过2024-01-09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中国人,所以外商独资企业不是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债权人自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 108人看过2024-01-09
    1、转让场所的限制。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证券交易场所包括全国性的证券集中交易系统、地方性的证券交易中心和从事证券柜台交易的机构等。

    2、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

    由于发起人对公司具有重要的影响,为了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公众的利益,防止发起人利用设立公司进行投机活动,保证公司成立后一段时间内的稳定经营,各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的股份在一定时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107人看过2024-01-09
    开设分公司外账的具体处理方法是,该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就要总公司出财物报表申报企业所得税。但是分公司的增值税等还是要自己申报。分公司也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个体建账核算。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151人看过2024-01-09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证件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 106人看过2024-01-09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按以下流程进行清算:
    1、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
    2、通知债权人,并进行报纸公告;
    3、登记债权;
    4、支付清算费用、偿还债务;
    5、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
    6、办理注销登记。
  • 308人看过2024-01-09
    公司的注册地址,可以是住宅。公司只要能够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供其对住宅享有使用权的文件,经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该住宅就可以作为公司的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 104人看过2024-01-09

    个人独资企业按照以下方式缴税:

    (一)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无需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征收方法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三)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个人所得税确定的税率表中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 105人看过2024-01-09

    法律规定公司吊销后超过3年后可以当法定代表人。

    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109人看过2024-01-09
    企业合并后的业绩可以继续延用。企业合并后业绩如果公司合并后,继续经营之前的事业,之前的业绩可以继续适用的,由合并后的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经营方式来合理处置;被合并方的资产和业绩归于合并后的公司。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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