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环节
1.审核、录入资料
(1)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注销税务登记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审核纳税人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如未按规定时限,则进行违法违章处理。
2.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后,进行清算,主要有以下内容:
审核纳税人是否已办结下列涉税事项:
(1)取消相关资格认定
(2)结清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罚款
(3)结存发票作验旧、缴销处理
(4)办结申报事项
(5)防伪税控纳税人取消防伪税控资格、交回防伪税控设备
(6)未结案件
对纳税人未办结的涉税事项进行实地清算,收回税务登记证件。
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一)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二)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三)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四)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五)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六)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法》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注册公司需要的手续:
1、工商局核名。索取相关申请表格。
2、填写工商局相关表格信息(法人信息、股东信息、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公司章程等)。
3、验资,发执照。(经营项目不需要前置审批的情况下)。
4、持工商营业执照制作印鉴(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5、去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去辖区国地税办理税务登记证。
改制前后的员工工龄应连续计算,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电话联系→进一步沟通洽谈→签定协议→相关资料交接→前期帐务审核(新企业则需要建立新帐)→按月上门收取票据→帐务处理→相关问题沟通→纳税申报→整理档案→完成当月帐务核算
1、使用正版金蝶财务软件为客户提供代理记帐报税服务,还有保守客户企业的商业秘密,恪守会计准则以及会计的职业道德。
2、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及时准确的做出财务报表,按时报税。
3、接受客户的监督,在客户公司经营的过程中如遇到会计方面的疑难问题,需要及时予以解答。
4、负责客户企业的工商、税务的财务协助工作,配合税务稽查,协调企业与税务的关系。
5、对于代理记帐报税工作中所出现的疑难问题需及时通知客户企业,在取得协商一致的意见之后,再进行帐务处理。
一般来说,工商年报的填报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对于新成立的企业来说,自下一年度起开始填报工商年报。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由于业务繁忙或对该项业务办理不够了解,因而有可能会出现忘记填报的情况。通常,企业忘记填报工商年报,需按照以下方式来进行解决:
1、及时补报工商年报并向工商局提交延迟报告的原因。通常,企业未按时提交工商年报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今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都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所以,一旦企业发觉自身忽视了年报填报工作办理,就需在第一时间进行补报并提交相关报告。
2、工商部门对企业工商年报补报情况进行审查,如审核通过,恢复企业正常记载状态。
公司设立人首先应当向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由董事会作为申请人。
公司设立登记程序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及其相关非货币财产的资产评估报告;
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