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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9人看过2024-01-08
    第一步: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企业到登记机关受理窗口领取登记表格,按企业登记的有关规定准备登记注册材料。
    第二步:设立企业及企业办理名称变更的须先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第三步:向登记机关提交材料,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缴纳规费,领取执照。
    1、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须提交的材料
    2、有限公司变更登记须提交的材料
    3、有限公司注销登记须提交的材料
    4、分公司设立登记须提交的材料
    5、分公司变更登记须提交的材料
    6、分公司注销登记须提交的材料
  • 143人看过2024-01-08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份文件可以到当地工商局领取。
    2、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局备有固定文本,双方也可以采用工商局的固定文本);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122人看过2024-01-08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有限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设立;
    2、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还应当告别载明下列事项: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 141人看过2024-01-08
    股权转让的15项主要内容
    一、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三、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四、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五、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六、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
    八、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
    九、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
    十、违约责任
    十一、适用法律争议解决
    十二、通知义务、联系方式约定
    十三、协议的变更、解除约定
    十四、协议的签署、生效
    十五、订立时间、地点
  • 143人看过2024-01-08

    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2、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的财产由清算组接管。

    3、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4、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

    5、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

    6、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


  • 141人看过2024-01-08

    1、公司破产清算的意义就在于公司破产清算制度是公司走向消亡十分重要的一环。其作用在于不仅保护了股东的权益、而且保护广大债权人的权益。公司的股东在解散公司的同时应当及时进行全面合理的清算,避免因此而给自己或其他股东带来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 119人看过2024-01-08

    破产和破产保护在法律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主要区别是能否继续运营。

    1、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宣布破产的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由破产财产托管人来“清理”(拍卖)公司资产,所得资金用来偿还公司债务,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

  • 146人看过2024-01-08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禁止对债权人个别清偿。

    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会同时指定管理人,由管理人来对破产的一系列事情进行管理。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4、民事诉讼或仲裁的变化:

    第一,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案件已进行到二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受理。

    第二,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纷案件,已经审结但未执行完毕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尚未审结且无其他被告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取得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


  • 349人看过2024-01-08

    经济补偿金。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根据我国的法律,如果公司要发生解散的时候,作为用人单位是要提前一个月的时间,去通知员工的,然后双方按照程序去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采取提前通知员工的处理方式,那么作为用人单位就要对员工做出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同时,如果是用人单位一方,自己这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的时候,也是需要向员工提供经济上面的补偿的。

    3、公司因为被有关部门吊销了营业资格,发生公司解散的情况时,这个时候用人单位与员工确立的劳动关系发生解除。补偿的金额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从业时间来确定,每年的补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工资,这个工资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前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如果工作时间还没有达到半年,就按照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来计算。如果公司发生解散,是属于公司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吊销营业资格,这种情况下公司发生了解散,应该对员工的经济补偿计算标准,要从员工进入到本单位工作的时候开始计算,还是每一年的时间就补偿一个月,不满半年就按照半个月的标准来补偿。

  • 559人看过2024-01-08

    公司注销的注意事项

    1、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的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2、债权人通知及公告注意事项: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建议保留送达回执及载明公告内容的报纸。

    3、合法安置劳动者。

    注销公司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及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具体情况视合同内容及劳动者实际情况各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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